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 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学常规的若干意见(试行).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

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学常规的若干意见(试行)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使教师的教学纳入规范的轨道,现就中小学教学常规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全面把握课程要求,合理制订教学计划

1.要全面理解和把握《上海市普通中小学课程方案(试行稿)》(以下简称《课程方案》)、上海市中小学各学科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课程标准”)、上海市中小学各学习领域课程指导纲要及拓展型课程指导纲要、研究型课程指南(以下简称“课程指导纲要”),依据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学年课程计划,通览相关年级全册教材,准确把握各章、各单元之间的内在联系及教学要求,结合学校工作计划,并针对本学科教学和学生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期教学计划。

2.依据《课程标准》中的“课程总目标”和“课程阶段目标”,结合教材内容和学生实际情况来设定学期教学目标和单元教学目标;根据教学目标安排学期教学内容,选择教学方法,选用教学媒体,尤其要拓宽教学渠道,加强对教学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3. 依据《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课程指导纲要”中的规定和教学实际需要,对学期教学内容、教学总课时数、周次、课次,包括新授课、复习、检测以及组织实验、参观等活动作出科学、合理的时间分配和全面规划,安排好教学进度,填好教学进度表。 二、树立现代课程理念,精心进行教学设计

4. 要树立现代课程观、教学观、教材观和学生观,并贯穿于教学设计、实施和评价的全过程;要把解决教学问题,促使教与学最优化作为教学设计的目的,避免为了“设计”而“设计”的形式化倾向;教学设计中要综合考虑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与方法、练习与作业以及教学资源等各要素之间的联系,科学、合理地制订教案。 5. 要全面了解学生的现实发展水平,充分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包括了解学生心理发展的一般特点、已有的知识背景和技能水平、学习兴趣、方法和习惯,以及对学习内容的准备情况。

6. 要根据学期目标和单元目标确定每节课的教学目标,教学目标要科学、适切,要全面具体、又重点突出;要综合考虑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的有机融合,不能以单一的知识目标取代整体性目标,也不能机械照搬课程目标。教学目标的表述,要准确、简明、具体,教学目标要可操作和可检测。

7.教学内容的设计,要依据“课程标准”、“课程指导纲要”和学生的实际,对教材进行科学的选择、组织和再加工,以有利于教学目标的达成。教学内容要深浅适度,抓住最精要的“核心知识”;要把握学生现有水平状况,找准教学重点和难点,不随意拔高要求,并考虑解决教学重点和难点的具体措施。教学内容的组织与安排,既要符合学科知识本身内在的逻辑序列,又要符合学生认知发展的顺序。 8. 要重视教学过程的设计。周密思考各环节、各步骤之间的衔接与呼应;精心考虑导入环节的设计、问题和情境的设计、学生活动和师生互动的设计及板书的设计等,要为学生提供充分的探究知识形成

的过程与获得体验的时空。

9. 要重视教学方法和教学媒体的设计。教学方法多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等,把接受性学习方式与自主探究、实践体验、合作交流的学习方式有机结合起来。教学媒体的使用要服务于教学的整体目标,从教学对象、教学内容的特点出发,根据媒体的基本特性加以恰当选择,并融于教学方法之中

10. 要重视练习、作业与评价活动的设计。其内容应包括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体验和学习效果等方面。 三、着眼三维目标落实,有效实施课堂教学

11. 依据教学设计有序开展教学活动,在教学过程中树立课程意识,用自身的教学实践和经验来丰富课程内涵,重视教学活动的生成性,以创新、发展的观点正确把握生成性过程,提高教学效益。 12. 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使教学过程成为师生互动、生生互动与师生共进、教学相长的活动过程,体现平等、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

13.有机整合三维目标,抓住教学重点和难点进行突破,并将“两纲”(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和生命教育指导纲要)融入教学之中,使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上不断获得发展。

14. 教学中要密切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状态,加强对教学过程的观察、分析和判断,运用教学机智应对教学中生成的问题,并做到有效调整。要坚持因材施教,让不同层面的学生在原有基础上都有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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