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锈钢制作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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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洗漱台工程

承包合同

甲 方:四川三和恒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达州市渠县渠江镇蔡家巷14号 电 话:

乙 方: 都江堰市鹏诚工程技术服务部 开 户 行: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都江堰瑞莲分理处 帐 号: 0221 0401 0120 0200 00111 联 系 人: 张久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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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13438129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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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洗漱台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 四川三和恒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都江堰市鹏诚工程技术服务部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本标段中的不锈钢洗漱台、楼梯栏杆、护窗栏杆工程交由乙方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津、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促进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特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需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武警四川总队训练基地建设项目B标段” 不锈钢洗漱台工程

第二条 工程地点:成都金堂县赵镇香龙山村 第三条 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三大(中)队营房不锈钢洗漱台工程施工及其所包含的一切有关的附属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和施工技术、安全措施,直至竣工验收前的养护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维护等。

第四条 承包方式

4.1、本项目采用包材料、包制作安装、包检测、包资料、包安全的承包方式。 4.2、乙方按甲方及业主方确定的材料进行采购,施工及验收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确定的样板为准。

第五条 材料要求

5.1、乙方不锈钢洗漱台、楼梯栏杆、护窗栏杆工程材料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规定要求选用合格产品,材质为304材质。

5.2、材料必须按规定品牌购买,同时提供所有材料的合格证、检测报告等相应质保资料。 第六条 施工工期

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至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本合同范围内所有乙方不锈钢洗漱台、楼梯栏杆、护窗栏杆工程施工,因甲方自身工期原因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工期需要顺延的甲乙双方具体协商新的施工工期。 第七条 承包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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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个卫生间不锈钢工程量清单及价格 项目名称 不锈钢拖布池 不锈钢毛巾架 不锈钢U型洗脸槽 不锈钢脸盆架 单位 数量 个 套 套 套 1 2 1 6 单价(元) 520 300 2680 200 金额(元) 520 600 2680 1200 5000 备 注 按样板施工 按设计文件施工 按样板施工 按样板施工 序号 1 2 3 4 单个卫生间合计(元) 单个卫生间不锈钢洗漱台价格为5000元,共21间,总价约为10500元。 不锈钢栏杆工程量清单及价格 序号 1 2 项目名称 不锈钢楼梯、护窗栏杆 不锈钢楼梯栏杆(体育馆) 合计(元)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m m 300 100 240 300 金额(元) 72000 30000 102000 备 注 按设计文件施工 按设计文件施工 本单价已综合考虑了材料、人工、机械等成本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所有操作平台的搭设及拆除、交叉污染维护及修补费用、利润、风险及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明示和暗示等内容,施工中不再作任何单价上的调整。

第八条 结算与支付办法

8.1、双方签订合同,20天内乙方将所有产品安装完毕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造价总额的70%价款;经建设、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双方结算完成、质保资料提供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到本合同总额的95%,乙方留合同总额的5%作工程质保金,工程缺陷责任期两年。质保期满,工程无质量问题,甲方于质保期结束后15日内无息退还乙方。付款采用银行转帐方式,转帐至乙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账号及户名。

8.2、乙方不锈钢洗漱台、楼梯栏杆、护窗栏杆工程施工完成经相关责任主体单位验收合格后, 甲方10日内按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收方结算,并由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确认后出据有效的收方单作为结算依据。

第九条 质量要求

9.1、本工程的质量标准按设计单位要求的技术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规范执行。同时必须经金堂县质监站、建设单位营房处、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验收合格。本项目质量要求标准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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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乙方施工中,应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按图施工,乙方每施工完一道工序应进行自检,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一经甲方检查发现,必须进行返工处理,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止,由此而引起的甲方费用增加、工期延长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安全管理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乙方作业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乙方在施工承包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因施工、材料采购、运输及卸货等各种情形给自己和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施工组织管理

乙方应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总体进度计划安排施工。若甲方发现乙方人员无法满足施工需要,乙方应无条件增加人员。同时应满足甲方下达的分期计划、阶段工期要求,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12.1、乙方不锈钢洗漱台、楼梯栏杆、护窗栏杆工程的施工按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及指定样板施工,乙方负责全部人工、材料、制作、加工、安装等内容。不锈钢材质为304材质,若因乙方使用以次充好、厚度偏差过大的材料等原因所造成的一切返工返修,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12.2、乙方应当为其所属和雇佣的劳务人员按国家规定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12.3、在没有交工验收前乙方负责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工作,乙方工作区域清洁卫生由乙方负责,并达到交验的要求。

12.4、乙方负责向相关职能部门送交材料或样品检验以及按国家规定要求进行的现场实测等相关项目的检测工作,检测项目指标必须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费用由乙方承担。

12.5、乙方应严格按照工期施工,否则甲方可以采取警告、罚款、清场等任何处理措施。

12.6、甲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付款金额及时间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工程进度款。

第十三条 违约处罚

13.1、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应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3.2、乙方违约责任:①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每延误一天承担违约金2000元,如因此而影响整体工期进度,同时应承担主合同中甲方相应违约责任;②若因质量问题造成验收不合格,且影响总工程整体进度,应承担甲方的停、窝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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