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巡查、检查记录本
单位名称: 北京稻香宽仔酒店 填写时间: 2015年
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制
填写说明
一、本记录本为除公众聚集场所、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外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和每月防火检查时填写。
二、每日防火巡查可结合实际安排多人分别对各部位进行巡查,并填写《每日防火巡查记录》和《每日消防设施巡查记录》。巡查时未发现问题在“巡查情况”栏中填写“正常”,“处置情况”栏不填写,被检查部门负责人不签名;发现问题应当场处置,并将实际情况分别填写在“巡查情况”和“处置情况”栏中,同时要求被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每日巡查结束后,巡查人及其主管人员应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三、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组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并填写《每月防火检查记录》。检查时未发现问题在“检查情况”栏中填写“正常”,“处置情况”栏不填写;发现问题应当场处置,并将实际情况分别填写在“检查情况”和“处置情况”栏中。检查结束后,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检查人员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四、单位应当委托获得相应资质、资格的消防设施维保企业,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2005)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等有关规定,对消防设施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填写《每月消防设施检查记录》。检查时未发现问题在“实测记录”栏中填写“正常”;发现问题或存在故障应当场处置,并将实际情况填写在“实测记录”栏中。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消防设施维保企业负责人应签名确认,并加盖公章。消防设施维保企业进行每月消防设施检查时,单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监督、协助,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名确认。
五、对防火巡查、检查及消防设施巡查、检查中发现的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及时确定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期限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单位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签字确认。
六、本记录本存档时间不应少于2年。
每日防火巡查记录
巡查日期: 月 日 巡查时间段: 时 分至 时 分
白天 巡查情况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工作结束有无遗留火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1、 2、 对不能当场方案、期限、改正的火灾负责整改的隐患(包括部门、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名): 消防设施、防范措施 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整改情况 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名): 采取的整改 处置情况 夜间 巡查情况 被检查部门 巡查内容 处置情况 负责人签名 巡查人(签名): 负责巡查部门主管人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