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学院第三十届运动会排球比赛竞赛规程讲解

韶关学院第三十届运动会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韶关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体育学院 三、协办单位 韶关学院排球协会 四、参加单位

甲组:普通专业各院系男女队

乙组:体育学院学生,男生以班为单位自愿参加,女生以年级为单位 五、竞赛日期和地点

5月29日开始,双休日及周三下午,北区排球场 六、竞赛分组

男子甲组 女子甲组 男子乙组 女子乙组 七、远动员参赛条件

经过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后录取的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思想进步,文化课考试合格,经医生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均可参加。

八、报名办法

每队报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14名。5月19日中午12点30分在体育学院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会议,各队上交报名表(附后)并进行分组抽签。 九、竞赛方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最新排球竞赛规则。

2、竞赛方式:将分两个阶段进行,甲组: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采用 三局二胜制,小组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制,分别决出比赛名次。乙组: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采用三局二胜制,小组前三名出线;第二阶段采用两小组前两名交叉淘汰决出前四名,两小组第三名决出五、六名。第一阶段循环比赛计算名次方法:

1) 各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 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以下办法决定名次:

A(胜局数)/B(负局数)=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

3) 若C值相等,则采用X(总得分数)/Y(总失分数)=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

4)若Z值仍相等,则采用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3、注意事项:比赛于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准时开始,在预定比赛时间开始后15分钟,球队不到场或不足6名队员上场准备比赛,则判比赛因弃权告负,并在积分记为零分。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1、甲组取出前八名,乙组取出前三名,运动员颁发获奖证书。

2、计分办法: 甲组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乙组前三名按7、5、4、计分。均按相应名次得分的5倍计分 十一、比赛服装

各队必须有颜色统一,号码清晰的比赛服装,号码为1-16号。自由人在比 赛前需要登记身份,所穿球衣要与本队的球服有所区别,球衣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上场比赛。

十二、执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 十三、仲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韶关学院体育运动委员。

韶关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0年4月15日

第二阶段甲组(男子、女子组)排球比赛对阵表

A1 ① C2 ⑦ ⑤

B1

② D2

决七、八名 决五、六名 决三、四名 决一 、二名

⑩ ⑨ ⑾ ⑿ A2 ③ C1

⑥ ⑧

B2

④ D1

第二阶段乙组男子排球比赛对阵表

A1

B2

B1 A2

决第三名 决一、二名

标准注: 女子乙组循环赛直接决出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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