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姓名的缩写规则
在正文中引用外国人姓名时,一般只引用姓,不引用名字,也不必姓名全引。文后参考文献著录作者姓名时,姓在前名在后,名字缩写,保留首字母大写。
英、美、法、德、苏、意等欧美国家姓名排列顺序均为名在前姓在后。例如:Georg Paget Thomson。第一、第二两个词是名,第三个词是姓。在原著中署名时,有时采用缩写形式,英国人习惯将第一个名字缩写.或两个名字均缩写,保留首字母,大写。但排列顺序不变。即:G.Paget Thomson或G.P.Thomson。而美国人习惯将第二个名字缩写,即:Georg P.Thomson。而在文后参考文献著录作者姓名时,应该姓在前名在后,名字缩写字母之间和最后均不加省略“·”。即:Thomson GP。
英、美、法等国人也有复姓。例如:Jorg Albores—Saavedra,Guy Mend6s—France.等等。在引用或著录时,应将复姓全部写出,不能省略,即写成:Albores—Saavedra J,Mend6s—France G。名的省略同上段。
有些英、美、法、德等国人的姓名前有冠词或介词。如Mac、Mc、0、de、Le、La、von等,书写时不能省略.其后的姓的d-(首)字母仍应大写。如:Mac Donala、La Fontaina、yon Eschenbach。
英美作者署名时,常把学位写在姓名的后面。例如:“Georg Paget Thomson MD”或“Gerry Oster,PhD”.在参考文献著录时,不必将MD、PhD写出,更不能将MD、PhD误为姓或名。
英文引用时,有两个作者的,在圆括号内使用两名作者的姓氏,并使用“&”来连接,在正文中,使用“and”连接两名作者。 中文引用时,在圆括号内使用两名作者的姓名,并用顿号“、”来连接,在正文中,使用 “和”、“与”、“及”等字连接两名作者。 例如: (Smith & Jones, 1994), or Smith and Jones (1994) found.... In 1994
Smith and Jones researched.... Always cite both names in text.
有三个以上作者,英文第一次引用参考资料时,列出所有的作者的姓氏,除最后一名作者之前在正文中使用逗号加“and”、在圆括号内使用逗号加“&”连接外,之前的其他作者之间使用逗号“,”;之后引用时,英文用第一个作者的姓随之以“et al.”。
例如: Strasburger, Jorgensen, and Randles (1996) found differences.... (第一次使用).
Strasburger et al. (1996) also created tests.... (在段落中第二次使用).
Starsburger et al. found discrepancies.... (在同一段落中再次使用,此时省略年份).
多篇文献,同一作者。若一作者有多篇你想引用的文献,只需用逗号“,”来区隔作品的发表年份(最早到最晚依序排列)。若多篇文献在同一年内发表,请在年份后面加上a、b、c??等标注。(按:abc的使用需与参考文献部分有所对应,而这些文献的编排以标题名称的字母来决定。)
例如:
1)A recent study found a possible genetic cause of alcoholism (Pauling, 2004, 2005a, 2005b).
2)Pauling (2004, 2005a, 2005b) conducted a study that discovered a possible…….
多篇文献,多位作者。文献依姓氏字母(笔画)、出版年代等顺序排列,不同作者之间用分号“;”分开,相同作者不同年代之文献用逗号“,” 分开。
例如: (Pautler, 1992; Razik & Swanson, 1993a, 199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