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医处方

兽医处方

处方是兽医临床工作和药剂配制的重要书面文件,它既是兽医对预防和治疗畜禽疾病的书面指示,也是兽医院药房或药厂的制剂室制备药剂的文字依据。

处方按使用的文字分为中文处方和拉丁文处方。世界各国为求药名与处方书写的统一,通用拉丁文药名和拉丁文处方。药剂的标签要求注明拉丁文药名或制剂名。

处方常用拉丁文缩写见表4-1-1-1,制剂名称缩写见表4-1-1-2。按处方的对象可分为临床处方和调剂处方。前者是兽医师在临床中为畜禽等动物开写的处方,后者则是药房或药剂室制备或生产药剂的书面文件。

按处方的对象,处方可分为:兽医处方(临床处方)、验方或秘方、协定处方、法定制剂处 方等。

(一)处方的格式、内容和结构

1、处方上项(登记项) 也称为处方前记,主要登记或说明处方的对象,包括编号、畜主姓名、地址、就诊时间、畜别、性别、年龄、体重等,须认真仔细填写,便于用药、保存、查对处方、书写病历和积累资料。本部分可用中文书写。

2、处方头记为R.(或Rp.),是拉丁文Recipe(请取或取药)的意思,中药则用中文“处方”开头。

3、处方正文是处方的主体部分,在R. 之后书写药物及其剂量,一般都开写治疗量。西药每药单独写一行(中药可连续写出药名),剂量写于同行的右方,以克(g)或毫升(ml)为单位者,用阿拉伯数字写出,不需要说明单位名称,而加一位小数点表示。但所用为“国际单位”、“滴”、“适量”等时,则需要特别注明。拉丁文处方药名用第二格(常用单数)或缩写字母 表示。中药处方则用克、毫升表示剂量。药物名称应按正规名称的全称,也可用通用商品名或正规缩写(英文、拉丁文缩写)。药物剂量应标明规格和含量,注明如何配制和如何用药(包括给药途径、间隔时间和次数)。

开写两种药物以上的处方叫复方。西药复方应按下列顺序将药物写出:主药,发挥主要治疗作用的药物;佐药,协助或加强主药作用的药物;矫正药,矫正主、佐药物不良气味、

不良反应或毒性作用的药物;赋形药,能使调制成适当剂型,以便于给药和发挥疗效的药物。中药复方则按君、臣、佐、使及引药次序写出。

处方中应写明调制方法,指示调剂成何种剂型或调剂方法,可用拉丁文缩写书写。处方中应注明使用方法,包括给药方法、次数及各次剂量等。可用拉丁文缩写或中文书写。 4、 处方下项是兽医师、药剂员签名处。兽医师开完处方后,经仔细检查,确认无误后签名;药剂员须按方配药,然后签名。无兽医师签名的处方无效,不得发药。签名时应注明日期。

(二)处方中药物剂量开写方法

1、单剂量法每一个剂量是一次的用药量,适用于片剂、丸剂、散剂、胶囊剂和注射剂的开写。

2、总剂量法开写总剂量,用法中说明每次用量,适用于酊剂、合剂、溶液剂、软膏剂和舔剂的开写。总剂量也可由单剂量组成,在用法中说明照单剂量配若干份。 (三)开写处方的注意事项

1、开写处方不能用铅笔,不得涂改。2、开写毒药、剧药不得超量。必须超量时,在剂量后加明显标记,如“!”,兽医签名,以示负责。3、由多种药物组成的处方,药物开写次序是主药、辅药、矫正药、赋形药。4、一般情况下,每张处方笺只写一个处方,若开写几个处方时,必须都有完整的中项,分别填写,并在每张处方笺的第一个药名的左上方写出次序号。5、处方书写字迹要清晰,不得有错别字,不使用不规范的简体字。 (四)调剂处方

用作制备制剂的处方称为调剂处方或生产处方。它需要将各组成药物、剂量和调制方法等项一一列出

处方原则

开写或设计处方是关系到投予动物之药剂的安全、有效和获得生产效益的专门技术工作。合理的处方应是一份能对症防治、配方合理、安全有效、少有或无不良作用、便于调制且有生产价值的文件。法定处方和协定处方都是从生产实践中总结得出比较符合上述要求的成方或制剂处方。兽医处方则多是按情酌定的临床处方。

1、组方原则处方有单方(由一个药组成)和复方(由两个以上的药组成)。从药物与动物机体相互作用的关系出发,临床中复方的主治药物要突出,同时注意辅治药物的搭配。针对病因而使用的药物称为对因治疗药物,针对动物疾病的症状而使用的药物称为对症治疗药物。两者相辅相成,不能偏废。处方要在突出对因治疗药物或主治药物的同时,选配好辅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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