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力集团公司
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规范
(试行)
二O一O年五月
前 言
为加强和规范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经管,根据有关技术规定、设计规范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由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生技部提出并归口。 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生技部 批 准:张方正 审 核:孙明信
主要起草人员:王肃 邹旭 王华广 李立生 陈建民 郑玉实 朱保军 夏鼎 张顺生 时翔 参与研讨单位:山东电力研究院 枣庄供电公司 临沂供电公司 济南供电公司 淄博供电公司 菏泽供电公司 青岛供电公司
本规范由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生技部负责解释。
目 录
1总则1 2引用规范1 3名词术语1
3.1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1 3.2住宅小区用电负荷2 3.3多层住宅2 3.4小高层住宅2 3.5高层住宅2 3.6超高层住宅2 3.7高级住宅2 3.8公共服务设施2 3.9汽车库分类2 3.10建筑面积2 3.11配电室2 3.12开闭所2 3.13环网柜2 3.14配电变压器3 3.15配置系数3 3.16双电源3 3.17双回路3 4供配电设计原则3
4.1负荷性质的确定3 4.2居住区负荷容量配置4 4.3居住区供电接入原则4 4.4居住区10kV供电方式5 4.5居住区低压供电方式6 5设备选型原则6
5.1配电变压器6 5.2开闭所6 5.3环网柜7
5.4中压电缆7 5.5低压线路7 5.6电缆通道7 5.7配电室8
5.8低压电缆分支箱8 5.9接户线8
6开闭所、配电室建筑设计要求8
6.1基本要求8 6.2环境要求9 6.3消防要求9 6.4照明要求9
6.5超高层建筑中上部配电室的特殊要求9 7附则9
7.1本规范由山东省电力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并负责解释。9 7.2本规范自颁发之日起执行。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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