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管理手册(2018年修订版)

5.6 签证索赔

项目部就主合同及分包合同制定索赔与反索赔策略及方案,明确相关岗位及人员 的签证索赔责任。重大签证索赔由项目经理组织或报请企业合同主管部门组织实 施。

5.7 5.7.1 5.7.2

合同资料

合同资料包括合同与附件、履约过程资料、履约控制记录等。

项目部应做好合同资料的收发、传递、保管等工作,并注意合同资料的保密性、 及时性和完整性。企业对项目部合同资料的日常管理要进行定期检查考核。 项目部应将履约资料按月或季收集整理,统一归档保管,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做好 移交工作。 合同信息化

合同签订后 7个工作日内,企业应将合同信息录入XX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与 合同管理系统。

合同信息录入后,应做好合同履行、竣工与结算信息的维护。 项目商务月度报告

《项目商务月度报告》是项目部月度商务履约情况的汇总报告,由项目商务经理 编制,按月上报企业(报告期为当月的日历天,报告提交时间不迟于次月 5日)。 《项目商务月度报告》是对项目部及项目商务经理考核的基本依据。 附表:《项目商务月度报告》(XX-PM-0502)

5.7.3

5.8 5.8.1

5.8.2 5.9 5.9.1 5.9.2 5.9.3

12 / 118

6

6.1 6.1.1

项目资金管理

一般规定

企业及项目部均应严格按照XX建筑有关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6.1.2 按照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

依建设工程类别,提取工程造价 1.5%-2%的安全费用;并按照《办法》规定的范 围专项计划、管理和使用。 6.1.3

项目部应测算工程收款及付款情况,编制《工程收(付)款计划》,并根据项目 实施的实际情况按月度进行动态管理。

企业对工程款的收支进行集中管理,核定项目收支平衡预算。 附表:《工程收(付)款计划》(XX-PM-0601) 工程款回收

项目部按合同约定方式向建设方提交期间完成工程量及收款申请,并及时催促建 设方审核确权,按规定办理收款手续。

工程款回收由项目经理具体负责,项目部应做好工程款回收台账。

企业应按《XX建筑合同管理手册》的规定,对工程款回收及时发出预警,制定 相应措施,与项目部协同完成相关工作。

工程款未按合同回收时,项目部应分析原因,及时与相关方沟通,采取措施,上 报企业。

工程款发生拖欠情况时,企业应会同项目部,制定方案,完成清欠工作。 分包分供款项支付

企业对项目部分包及分供款项的支付进行集中管理,项目部在预算范围内制定支 付计划,上报企业。

项目部按照“项目物资与设备管理”和“项目分包管理”的要求及时办理结算, 出具支付凭证。

企业依据项目分包、分供合同约定及资金支付计划支付款项,并遵守 AB 角联签 制度。

企业应建立保障劳务人员工资支付机制。 现金流管理

在工程开工前,项目部依据《项目策划书》、《项目部责任书》、项目合同等条件, 预测项目实施期间现金流量,分析资金需求,编制《项目现金流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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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6.1.5 6.2 6.2.1

6.2.2 6.2.3

6.2.4

6.2.5 6.3 6.3.1

6.3.2

6.3.3

6.3.4 6.4 6.4.1

6.4.2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部按月度(或控制节点)分析资金流入、流出、项目进

度、项目成本,对《项目现金流分析表》进行动态管理,建立资金预警机制,确 保资金收支平衡。 6.4.3

企业按“资金集中,以收定支”的原则进行资金平衡,对项目部的现金流管理按 照“计划先行,有据可依,有偿使用”的原则进行控制和考核。

按合同约定项目部资金不能实现“资金集中”时,企业应委派专人对该项目部现 金流进行管理,并加强对该项目现金流合规性监督、检查。 项目预算外资金,须按照相关规定,经企业审批后支付。 附表:《项目现金流分析》(XX-PM-0602) 合同履约保函及履约保证金

企业在投标评审、投标承诺、合同谈判过程中,应确定采用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 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证金保函的原则和策略。 投标阶段,企业应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工程保函的格式:

6.4.4

6.4.5 6.4.6 6.5 6.5.1

6.5.2

6.5.2.1 避免开立无条件见索即付保函;

6.5.2.2 避免开立敞口(无固定失效期限)保函;

6.5.2.3 在开具可转让保函时,应尽力争取建设方删除有关可转让条款,或增加限制性条

款:“在建设方转让该保函权益之前必须征得担保人(保函开具银行)的书面同

意”,方可考虑出具;

6.5.2.4 尽量避免直接使用现金形式保证金。 6.5.3 6.5.4

以工程承包联合体承建的项目,由联合体各方按比例分担保函或保证金。 向业主方开具的预付款保函,应随工程进度及时做好抵扣和减额;在全部抵扣完 毕后应及时办理保函正本退回和撤销。

对于分包商承担的分包工程,企业应按合同金额比例向分包商收取工程履约保 函;当需向分包商支付预付款时,分包商应开具预付款保函。

项目优先采用有条件保函,风险较大的项目尽量不使用履约保证金。提供履约保 函的项目要争取业主方提供对等的支付保函。

6.5.5

6.5.6

6.5.7 企业资金部门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保函,项目部、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建立台

账监管保函或保证金账户至合同履行完毕,到期应及时办理保函撤销手续或退回 保证金。 6.5.8 6.5.9 6.6 6.6.1

企业及项目部应落实责任,制定措施,确保保函或保证金的安全。 附表:《工程担保(保险)管理计划》(XX-PM-0603) 尾款及质量保证金

工程结算完成后,项目部制定工程尾款及保修款清收计划(参照 XX-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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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项目经理为收款责任人。

6.6.2 6.6.3

企业应采取保函的方式替换回质量保证金。保修期结束及时撤销保函。 尾款及保修款全部回收前,《项目部责任书》规定的内容已经大部分完成的情 况 下,可提前进行绩效考核,并按适当的比例提取奖励。剩余绩效奖励必须在 合同 责任全部完成、工程款全部收回后兑现。 银行账户与印鉴管理

当项目与企业在同一城市,通常情况下不单独开设项目部银行账户。如果项目 不 在同城或特殊项目,必须开设项目部银行账户的,由项目部申请,企业对账 户开 设的必要性及安全性论证,论证可行时确定项目部账户开设方案。

6.7 6.7.1

6.7.2 企业负责审批项目部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事项,安排专人负责并通过必要手

段确保项目部账户合法、安全。需以股份法人名义开立、变更和撤销账户的,由 二级子企业申请,报XX股份资金部审批。 6.7.3 项目部需按照企业内控要求及财务、资金管理制度,管理项目部银行账户及预留

印鉴,每月初向企业报送银行存款余额及账户变动情况。企业对项目部银行账户 及预留印鉴进行不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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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7.1 7.1.1

项目设计管理

一般规定

项目设计包含设计及深化设计。

7.1.1.1 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

7.1.1.2 深化设计是指在原设计施工图的基础上,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图纸进行细化、

补充和完善。深化后的施工图应能直接用于施工,施工前应经过必要的评审和会 签。 7.1.2

企业可以按有关规定自行实施项目设计,也可委托专业机构负责项目设计。需委 托设计的,对设计单位应按“10 项目分包管理”执行。 设计计划

设计实施前,企业应配合建设方确定项目设计管理目标,并在《项目策划书》中 明确有关项目设计的任务要求。

项目设计计划依据合同文件、有关项目设计资料与批文、法律法规、设计标准规 范等进行。

设计计划包括:设计依据与范围、设计原则与要求、标准和规范及技术经济要求、 设计验收准则与标准、设计过程以及进度安排和主要控制点、设计质量保证措施、 设计与采购、施工及试运行的接口及要求、委托设计安排与措施、设计配合安排 与信息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资源与费用、任务分工与职责、风险评 价与应对等内容(可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内容)。 设计实施与控制

项目部应按照设计计划的要求,确定设计责任人、时间进度、关键节点、审核人 员等内容。

项目部应对所有设计输入进行控制和评审,确保设计输入的充分性与适宜性。设 计输出时,必须对所有的设计基础数据和资料进行检查和验证,经建设方确认后, 由授权人员批准设计文件。项目部还应有效控制设计变更。

项目部按设计计划设置设计进度控制点、质量控制点,确保设计进度及质量控制。

7.2 7.2.1

7.2.2

7.2.3

7.3 7.3.1

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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