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五、每月至少调查门诊病人满意度30份。

门诊工作制度

一、门诊工作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高度

的责任感。热情接待病人、态度和蔼、解释耐心、有问必答,门诊必须制定便民措施方便病人就医。对急诊病人、残疾人、老年人、特约病人实行挂号、就诊、交费、取药“四优先”,危重病人应立即进行抢救。

二、 在我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有资格独立进行门

诊的医疗、护理工作,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师一般应具有主治医师资格。门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医疗规范。

三、门诊医师、护士应在工作中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

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做好就诊病人登记。保证病人的知情权,应尽可能详细的告知病人种类治疗、检查的意义、副作用和可能出现意外及并发症,种类侵入性检查和治疗应征得病人同意和签字后方可进行。

四、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医师对首次来诊的病员详细询问

病史,仔细进行体检和必要的医技检查,作出诊断和处置。发现传染病人应填写传染病卡并按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及时报告。需要转科诊治的病员,由首诊医师负责介绍,不需重新挂号。

五、由业务副院长负责领导门诊部工作,临床科主任、副主

任医师以上人员或有经验的专科医师应每周参加门诊1-2次。

六、遇有疑难、危重伤病员或3次以上来诊不能确诊者,应

及时请上级医师检诊或专科会诊,必要时报请医务部主任或门诊各科组织科间会诊。

七、由医务部负责急诊值班人员调配工作,值班医护人员应

随时做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听从调遣,在接受呼救信息后10分钟内保证出诊。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立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会诊。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门诊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到病房。对立即需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八、门诊各科室要认真做好各种登记、统计,掌握各科病员

流动情况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对候诊人员进行健康保健、防病治病知识的宣传。

九、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医院感染。在人员、药品、

设备上做好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准备工作。 十、医务部负责对门诊各科室进行医疗质量监督考核、进行

工作安排和协调,每月召开门诊例会一次研究解决门诊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十一、认真做好门诊咨询、接诊、导医服务工作,坚持首问

责任制,努力为病人提供方便、优质的就医条件。

急诊出诊制度

一、医务部负责医院出诊工作。急诊值班人员接到急诊呼救

电话时应详细询问出诊地点(单位或街道、住宅门牌号、栋、单元及行车路线)、患者姓名、病情主要表现。 二、有关科室要随时做好急救准备,单个病人立即通知相应

科室出诊,出诊医师、护士、救护车司机要保证在接到呼救电话5分种内出车,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误出诊时间。 三、有成批伤病员的重大抢救事件,除按上述程序外还应通

知医疗事业部或院总值班人员,以便迅速组织配套的急救队伍进行院前及院内急救。

四、到出诊地点后,应立即进行相应的检查和处理。对病情

特别危重或不宜搬动的病人,应就地进行抢救,待病情稳定再护送回院,途中密切监护病情变化。

五、救护车、出诊箱及抢救药品、器械随时保持完好无缺,

及时清点、核实、补充、维修,做好交接工作。 六、出诊人员回院后,应按出诊登记本上的项目逐项登记不

得有误及漏项。

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各临床科室及西药剂、检验等科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证医疗、护理工作连续进行。影像医学科、功能检查等科室实行二线值班制,根据临床需要随叫随到。

二、值班医生负责全科病员的临时处置,对危重症病员的观

察、治疗应及时记录于病程志,对新入病员进行初步检查诊断、治疗,按规定及时书写病历。

三、值班护士要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随时巡视病房、严密

观察危重病员、按时完成各项护理治疗工作、负责接待新入院病员、填写值班记录。

四、值班人员要做好科室管理工作,如环境、安全等,遇重

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上级医师处理。

五、每晨集体交班一次,全科医护人员参加。由值班人员(医、

护)报告病员流动情况及新入院、危重、手术前后、特殊检查病员的病情变化及尚待处理的工作,对危重病员必须床旁交接班。

六、白班与值夜班的医生交接时必须对当班的新入、疑难、

危重、手术前后、特殊检查病员除口头交接外,还须详细记录于医生交接班本,交接医生应在交班本上双签名,

特殊危重病员床头交接。

七、夜班与白班医护人员必须当面交接,不能有脱班现象。 八、药、检、影像等科室应根据上述精神,做好值班、交接

班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会诊、转诊、转科、转院制度

一、会诊:凡遇疑难病例或有他科情况的病例,应及时申请

会诊。

1、科内会诊:由主管医生或科主任、主治医师提出,科

主任召集全科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2、科间会诊:由主管医生提出,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同

意,填写会诊单,应邀科室白班由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会诊,夜间由值班医师会诊。如遇低年资医生不能解决的由科主任或科主任指定高年资医生出任,有专科的科室由专科医生出任。应邀会诊医生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会诊并写会诊记录。

3、急诊会诊:由主管或值班医生及时填写会诊单,会诊

单左上角应写明“急!”,科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在班时经同意后,送被邀请的科室,被邀请的科室必须指定专人随请随到。除特殊情况外不应超过1小时(注:特殊情况指被邀请科室正在抢救病人或进行手术)。科内急诊会诊,由经治医生及时提出,召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