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新版)

10.2.4 在停电作业中,开断或介入绝缘导线前,应采取防感应电的措施。

10.3 装表接地

10.3.1 装表接电作业宜在停电下进行。带电装表接电时,应戴手套,防止机械伤害和电弧灼烧。

10.3.2 带电安装有互感器的计量装置时,应防止电磁式电流互感器二次开路和电磁式或电容式电压互感器二次短路。

10.3.3 配电箱、电表箱应可靠接地。工作人员在接触配电箱、电表箱前,应检查接地装置良好,并用验电笔确认箱体无电后,方可接触。 10.4 低压不停电作业

10.4.1 低压停电作业时,工作人员应穿绝缘鞋、全棉长袖工作服,戴手套、安全帽和护目眼镜,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

10.4.2 低压不停电工作,应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

10.4.3 高低压线路同杆塔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应穿越。 10.4.4 在带电的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绝缘隔离措施。 10.4.5 上杆前,应先分清相线、零线,选好工作位置。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相线,后断开零线。搭接导线时,顺序应相反。人体不应同时接触两根线头。

11 带电作业 11.1 一般要求

11.1.1 带电作业安全距离、安全防护措施等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导则执行。 11.1.2 带电作业应在良好的天气下进行,如遇雷电(听见雷声、看见闪电)、雪、雹、雨、雾等,不应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5级,或湿度大于80%时,不宜进行带电作业。 11.1.3 带电作业应设专责监护人。复杂作业时,应增设监护人。

11.1.4 线路运行维护单位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时,应组织到现场勘察,根据勘察结果判断能否进行带电作业,并确定作业方法、所需工具,以及应采取的措施。

11.1.5 带电作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用重合闸或直流再启动装置,并不应强送电: a) 中性点有效接地系统中可能引起单相接地的作业; b) 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系统中可能引起相间短路的作业; c) 直流线路中可能引起单极接地或极间短路的作业; d) 不应约时停用或恢复重合闸及直流再启动装置。

11.1.6 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如设备突然停电,应视设备仍然带电,工作负责人应及时与线路运行单位或调度联系。线路运行维护单位或值班调度员未与工作负责人取得联系前不应强送电。

11.2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11.2.1 等电位作业一般在66kv、±12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线路和电气设备上进行。 11.2.2 等电位工作人员应穿着阻燃内衣,外面穿着全套屏蔽服,各部分连接良好。不应通过屏蔽服断、接空载线路或耦合电容器的电流接接地电流。750kv及以上等电位作业还应戴面罩。

11.2.3 等电位工作人员在电位转移前,应得到工作负责人的许可,750kv和1000kv等电位作业,应使用电位转移棒进行电位转移。

11.2.4 交流线路地电位登塔作业时应采取放静电感应措施,直流线路地电位登塔作业时宜采取防离子流措施。

11.2.5 下列距离应满足相关规定: a) 地电位作业人体与带电体的距离; b) 等电位作业人体与接地体的距离;

c) 工作人员进出强电场时与接地体和带电体两部分所组成的组合间隙; d) 工作人员与相邻导线的距离。

11.2.6 等电位工作人员与地电位工作人员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绝缘绳索进行工具和材料的传递。

11.2.7 沿导(地)线上悬挂的软、硬梯或导线飞车进入强电场的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a) 在连接档距的导(地)线上悬挂(或导线飞车)时,钢芯铝绞线导(地)线的截面不应小于120mm2;钢绞线导(地)线的截面不小于50mm2. b) 在孤立档的导(地)线上的作业,在有断股的导(地)线和锈蚀的地线上作业,在11.2.7a)规定外的其他型号导(地)线上的作业,两人以上在同档同一根导(地)线上的作业时,应经验算合格并批准后方能进行。

C) 在导(地)线上悬挂梯子、飞车进行等电位作业前,应检查本档两端杆塔处导(地)线的牢固情况。

d) 挂剃载荷后,应保持电线及人体对下方带电导线的安全距离比规定的安全距离数值增大0.5m;导电导线及人体对被跨越的线路、通讯线路和其他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应比规定的安全距离数值增大1m。

e) 在瓷横担线路上不应挂剃作业,在转动横担的线路上挂梯前应将横担固定。

11.2.8 带电断、接空载线路,工作人员应戴护目眼镜,并采取消弧措施,不应带负荷断、接引线。不应同时接触未通电的或已断开的导线两个断头。短接设备时,应核对相位,闭锁跳闸机构,短接线应满足短接设备最大负荷电流的要求,防止人体短接设备。

11.2.9 绝缘子表面采取带电水冲洗或进行机械方式清扫时,应遵守相应技术导则的规定。 11.2.10 绝缘子串上带电作业前,应检测绝缘子串的良好绝缘子片数,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11.2.11 采用绝缘手套作业法或绝缘操作杆作业法时,应根据作业方法选用人体绝缘防护用具,使用绝缘安全带、绝缘安全帽。必要时还应戴护目眼镜。工作人员转移相位工作前,应得到工作监护人的同意。

11.3 带电作业工具的使用、保管和试验

11.3.1 存放带电作业工具应符合DL/T974《带电作业用工具库房》的要求。 11.3.2 不应使用损坏、受潮、变形、失灵的带电作业工具。

11.3.3 带电绝缘工具在运输过程中,应装在专用工具袋,工具箱或专用工具车内。

11.3.4 作业现场使用的带电作业工具应放置在防潮的帆布或绝缘物上。 11.3.5 带电作业工器具应按规定定期进行试验。

12 电力电缆工作 12.1 一般要求

12.1.1 在电力电缆的沟槽开挖、电缆安装、运行、检修、维护和试验等工作中,作业环境应满足安全要求。

12.1.2 电缆施工前应先检查清图纸,再开挖足够数量的样洞和样沟,查清运行电缆位置及地下管线分布情况。

12.1.3 沟槽开挖应采取防止土层塌方的措施。

12.1.4 电缆隧道、电缆井内应有充足的照明,并有防火、防水、通风的措施。

12.1.5 进入电缆井、电缆隧道前,应用通风机排除浊气,再用气体检测仪检查井内或隧道内的易燃易爆及有毒气体的含量。

12.1.6 电缆断开前,应核对电缆走向图,并使用专用仪器确认电缆无电,可靠接地后方可工作。

12.1.7 在10kv跌落式熔断器与电缆头之间,宜加装过渡连接装置,工作时应与跌落式熔断器上桩头带电部分保持安全距离。在10kv跌落式熔断器上桩头带电时,未采取绝缘隔离措施前,不应在跌落式熔断器下桩头新装、调换电缆尾线或吊装、搭接电缆终端头。

12.2 电缆试验安全措施

12.2.1 电缆试验前后以及更换试验引线时,应对被试电缆(或试验设备)充分放电。 12.2.2 电缆试验时,应防止人员误入试验场所。电缆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另一端应采取防范措施。

12.2.3 电缆耐压试验分相进行时,电缆另两相应短路接地。

12.2.4 电缆试验结束,应在被试验电缆上加装临时接地线,待电缆尾线接通后方可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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