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语法特征
1) 能直接修饰名词和名词短语,作定语 2) 不能单独作主语、谓语、宾语。 3) 不能前加“不”,否定是前加“非”。
形容词 区别词
※区别词和形容词区别: 充当定语 充当谓语 作补语、状语 前加“不、很” √ √ 部分 √ 只能当定X X X 语 (五) 数词
1. 意义和种类:表示数目或次序。
1) 基数词:表示数目的多少:系数词(零至九)、位数词(十至兆)。汉语
计数是十进制。
A. 倍数:三倍=百分之三百。增加了三倍≠增加到三倍 B. 小数
C. 分数 数目减少可用分数表示,不用倍数。
D. 概数 放在数词或数量词短语后头;相邻两个基数词连用也表示概数。 2) 序数词:表示次序前后。在基数前加“第、初”,“甲乙丙丁、子丑寅卯”
2. 数词的语法特征
1) 通常要跟量词组合成数量短语,才能作句法成分。一般不直接跟名词组合。但仍保留某些古汉语成分“一草一木”;“两姐妹、七昼夜”等组合在语义上强调它是一个整体。现代汉语所用的数名短语,是古代汉语语法的遗留。数词和量词之间不能加进别的词,但例外是“大、小、长” 基数词不能单独做句法成分。只有在数学计算或方言格式中可单用。 序数词在专名时可直接修饰名词“(第)二车间”
2) 数量短语通常用作定语或补语、状语。
3) “俩、仨”是“两个、三个”的全体数量词,后头不能加“个”
4) 倍数只能用来表示数目的增加,不能表示减少;
分数可表示增加和减少。表达数目的增减是用原来的数目做基准。 增加:增加、增长、上升、提高“了”——不包括底数,只指净增数。
Eg: 从十增加到五十——增加了四倍。
增加、增长、上升、提高“到”——包括底数,指增加后的总数。 从十增加到五十——增加到五倍。
减少:减少到、降低到、下降到“了”,指差额
从十减少到一——减少了十分之九
“为”,指减少后的余数
从一百减少到十——减少到十分之一
(六) 量词
1. 意义和种类
名量词:表示人和物的计算单位
动量词:表示动作次数和发生的时间总量。
个体:个、只、条、把专用集体:对、副、双名量词借用度量:丈、尺、米、角借自名词:一桶水、一碗饭量词专用借自动词:一堆土动作数:次、回、遍动量词借用动作时量:年、天、分钟、小时借自名词:跑了一脚、砍了三刀借自动词:看了一看、想了一想
· 表示动作延续时间长短(时段)的动量词可以称为“时量词” · 凡是直接加数词,不能加数量短语的是量词,例如“分、秒、点” · 前加数量短语的是名词“中午、秋天、时期”
· 能直接加数词,有时又能加数量短语的时间词是兼属量词和名词。“星期、
礼拜、小时”
· 一种由两三个不同量词复合而成的词叫复合量词“人次”,与数词组成的
数量短语都不能作定语,用在名词后头作补语。
2. 量词的语法特征
1) 量词总是位于数词和名词之间。
2) 单音量词大都可以重叠、表示每一、逐一,能单独充当定状补主谓语,
不能作补宾语。
3) 由数词和量词组成的数量短语也可重叠“一队一队的人”,作定语,表示
数量多;作状语则表示按次序进行;作主语表示“每一” 4) 量词有时单独作句法成分。“馒头论个、我想有个家” 5) 量词与名词组合在普通话和方言里各有自己的习惯。
6) 在指示代词后面构成指量短语“这本、那件”。量词短语:数量短语和批
量短语。
※体词:数词、量词与名词的语法功能比较接近,三者全起来成为与谓语相对的体词。
包括人称代词。=名词性短语或名词语。
(七) 副词
1. 意义和种类:副词限制、修饰动词、形容词性短语,表示程度、范围、时间
等意义。
1) 程度:很、大、过于、几乎、倍加、比较 2) 范围:都、总共、仅仅、单单
3) 表示时间、频率:已、曾经、刚刚、常常 4) 处所:四处、随处
5) 肯定、否定:必、的确、不必、是否、不曾、无须 6) 方式、情态:肆意、特意、公然、赶紧 7) 语气:难道、究竟、何尝 8) 关联:便 、也、却、再、就
2. 语法特征:
1) 都能作状语,几乎都能修饰动词、近半能修饰形容词。 2) 一般不能单说,一些可在对话中省略
3) 部分兼有关联作用。
4) “没有、没”是副词又是动词。否定人物或事情的存在时是动词,否定
动作事性状的存在时是副词。
5) “白、怪、净、老”修饰名词时是形容词;修饰动词、形容词时是副词。
※凡是能作谓语、谓语中心,又能作定语或补语的是形容词,否则是副词。 ※时间副词不能作主语、宾语,时间名词可以。时间名词能加介词组成介词短语。 ※副词和区别词只有作修饰语的功能,可以合称为“加词”。
(八) 代词
1. 意义和种类:代替和指示的作用。所代的词语能作什么句法成分,代词就作
什么成分。 1) 代名词
A. 一般代名词(人称、疑问、指示) B. 处所 C. 时间 D. 数量
2) 代谓词 ≈怎么、这样、那样 3) 代副词 ≈多少、几 4) 代数词 ≈这么、那么
2. 人称代词:第一、第二、第三人称代词和其他代词
1) 我们:说话人一方的群体,排除听话人一方(排除式用法)
咱们:包括式
“我们”又时指“我”,是委婉谦虚的表达方式。
3. 反身代词“自己、自个儿”,用来复指前面的名词或代词。可以泛指任何一
个“自己的事自己做”。“别人、人家”泛指对方双方以外的人。 4. 指示代词用来指代人,也用来指代事物。
5. 疑问代名词表示有疑而问(询问)或无疑而问(反问、设问)
可不表疑问,引申为任指和虚指。
任指:表示任何人事任何事物,说明在所说的范围内没有例外。
谁也听不懂他说什么(谁=任何人)
虚指:指代不能肯定的人或事物,包括不知道、说不出或不想说出的。
我好像在哪儿见过这个人。(哪儿=某个地方) 信上说,谁谁谁迷上了。。(谁=某人)
“什么”表示列举未尽之意,用在并列名词短语后面时加上“的”。
(九) 拟声词
又叫象声词。可作状语、定语、谓语、补语、独立语等,也可单独成句。作状语最多,有时要后加“地”,有时后加“一声”
· 拟声词不是虚词,因为能作句法成分和独立成名。
· 跟形容词功能相似,但不受程度副词修饰,又能作独立语或独立成句。
(十) 叹词
表示感叹和呼唤、应答的词。常作感叹语,也可单独成句。
第二节 词类(下)
虚词
1. 依附于实词或语句,表示语法意义; 2. 不能单独成句; 3. 不能单独作句法成分
※例外:作为话题或下定义时,可以说“‘关于’是个典型的介词。”这是把介词“关于”事物化,当做名词、主语。
※“我想不去,可是。。。”;“别可是了,去吧!”这是把连词借用作动词,作谓语中心。
4. 虚词成了表示语法意义的主要手段。封闭类
(一) 介词(P26)
依附在实词或短语前面共同构成“介词短语”,主要用于修饰、补充谓词性词语。常充当语义成分的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