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安全管理责任书
甲方(公司): 签订单位: 乙方(船长):
一、共同责任:双方必须执行上级有关船舶安全管理的法规和指示,研究、布臵、检查、总结交流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履行各自承担的责任,在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法规的前提下、落实船舶安全工作。 二、乙方责任:
1、船长对本船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船长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抓生产必须抓好安全”的原则;
3、船长必须落实船上各个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每个船员的岗位责任制。对甲方布臵的安全工作应及时传达贯彻,并组织实施、检查落实;
4、坚持每周星期一的安全活动日制度,按职责分工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船员职责的落实执行情况;各种安全、航行设备是否安好;船舶是否适航;如发现有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排除前不得投入营运。活动情况应及时向甲方汇报;
5、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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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6、如遇灾害性天气,应全天候收听有关天气预报,分析气象动态,落实安全应急措施、及时将船舶动态及情况向甲方汇报;
7、按应变演习制度规定的时限组织全体船员进行救生、消防等应变演习,演习情况应详细记入有关的记录簿;
8、严格遵守航行和停泊值班制度,如发生事故,船长在立即组织全体船员全力进行抢救的同时向甲方和海事汇报,以便取得各方的援助。事后应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9、船上如有人员变动,离船人员应在船长在场的情况下向接任者交清本人在船上的安全职责及岗位职责,在未交清接明前不得离船;
10、按规定办理好船舶保险手续。 三、甲方责任:
1、建立以第一把手为组长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组长要在当地政府或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对乙方的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3、及时将上级有关安全的法规、文件、通报或指示向乙方传达、贯彻实施 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4、每月一次召开安全例会并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问题应立即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每半年对乙方的全体船员进行一次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必要的业务技术培训,努力提高全体船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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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素质;
6、督促、协助乙方建立、健全、落实各个安全生产制度和应变演习计划,每季一次检查落实情况;
7、乙方若发生水上事故,必须及时赶到现场,协助处理工作,在调查的基础上协助乙方分析事故的原因、教训及制订整改措施;
8、实行半年考核、年终评比制度:即半年对乙方的安全情况,安全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年终时进行一次评比。对安全无事故、无隐患、责任制落实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安全责任不落实,经常有事故及事故苗子发生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者,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或处罚。对造成重大恶性事故者上报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四、上述责任,甲、乙双方互相监督,共同遵守。 五、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公司):(盖章) 代表(签名)
乙方(船长):(盖章) 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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