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扩建年产15万吨高抗冲聚苯乙烯(HIPS)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废液 S4 图1.2-1 生产工艺流程图

HIPS成品 气力输送 G3 粉尘 筛分 S5 次品 W1 洗涤废水 S3 低聚物 模头挤出 废气洗涤塔 水 冷凝 脱 气 G2 模头废气 循环液罐 循环液 预热 引发剂 聚合反应 润滑剂、分子调节剂 G1 不凝气 尾气 聚丁橡胶 苯乙烯 补充乙苯 切料 S1 橡胶边角料 溶解 G4 无组织废气 S2 滤渣 过滤 水 水冷、切粒 W2 冷却废水 包装 本项目HIPS生产采用连续本体聚合法生产工艺。 (1)原料配制

原料配制包括切料、橡胶溶解、过滤、预热等过程。

首先将块状聚丁橡胶经切碎,切碎时产生橡胶边角料(S1)。

原料苯乙烯、乙苯溶剂和循环溶液(循环溶液是聚合反应过程中未反应的苯乙烯单体及溶剂乙苯共同冷凝回收的溶液)按照配方比例加入到橡胶溶解储槽中储存,切碎的聚丁橡胶按比例送至溶解槽中溶解,至橡胶粒完全溶解后进行过滤,滤液作为聚合反应的聚合料液。过滤产生滤渣(S2)。

聚合料液送入进料预热器,加热到聚合反应需求的引发温度,送往聚合反应釜。

(2)聚合

聚合原料从第一反应器的上端进入,同时加入引发剂,在搅拌的情况下,经过反应器的温度控制进行聚合反应。反应在第一反应釜反应后,送入第二反应釜。搅拌和传热系统与第一釜相同,再经传送管进入第三和第四釜继续进行聚合反应,当聚合反应于第四釜完成后,单体转化率可达到80%~90%。

(3)脱气

聚合反应完成后,反应聚合液中含有未完全反应单体苯乙烯和溶剂乙苯,通过真空挥脱分离未反应的单体。真空脱挥器加热系统为导热油,温度约为250℃,主要脱除未反应之单体、溶剂和低聚物;聚合物从底部排出送至挤出、冷却及切粒的后处理单元。脱气物料蒸气送冷凝单元。

(4)冷凝

真空脱挥器脱出的苯乙烯、乙苯、低聚物等物料蒸气先进入高沸物冷凝器,物料中所含少量的二聚物、三聚物(S3)等在此冷凝下来,收集后作为固废处理处置。

高沸物冷凝器中未冷凝的物料蒸汽按顺序进入一、二级冷凝器(一级冷凝器采用冷却水为冷却介质,二级冷凝器采用-6℃冷冻盐水为冷冻介质),冷凝下来的苯乙烯、乙苯经油水分离系统分离水份后送往循环液储槽循环使用。

循环液循环一定次数后其中杂质浓度越来越高,不能回用,与油水分离废液一同作为有机废液(S4),收集后作为固废处理处置。

少量未冷凝的苯乙烯、乙苯不凝气(G1)由抽风机送至废气洗涤塔洗涤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高点排放。

(5)后处理

后处理包括挤出、切粒、筛分等过程。

熔融的HIPS树脂从脱气槽底部经模头挤出,经水冷却固化成胶条,再进入切粒机制成塑料粒,经筛分得到合格品。模头挤出过程中产生含有苯乙烯、乙苯的模头废气(G2),废气用抽风机送至废气洗涤塔,用水洗涤,尾气排放大气,并产生洗涤废水(W1);胶条冷却水槽定期补充和更换,排放冷却废水(W2)。模头清理、筛分时产生不合格品(S5),气力输送、包装过程产生粉尘(G3)

不凝气(G1)、模头废气(G2)共用1座废气洗涤塔,2套装置设置2座废气洗涤塔;气力输送、包装粉尘处理装置,2套装置设置2套布袋除尘装置。

设备检修反应釜、管线清洗使用苯乙烯(75%)、乙苯(25%)混合液,清洗液

送往循环液作为原料使用。

此外,在以上各单元有少量苯乙烯、乙苯无组织废气排放(G4)。

1.2.3 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

本项目建设投产后,可形成年产15万吨高抗冲聚苯乙烯(HIPS)生产规模。

1.2.4 建设周期和投资

项目建设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勘察设计、厂房建设、工程施工、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试生产等,建设周期约为18个月。预计2014年7月建成投产。

项目总投资4500万美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40万元,占项目建设投资的0.85%。

1.3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符合项目选址符合镇江市总体规划、沿江产业带规划、重要生态功能区规划要求;符合镇江新区产业规划和用地规划、临港工业园区环评批复和项目环保准入条件要求。

第2章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

2.1 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概况

2.1.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区域内大气环境现状测点的各项指标SO2、NO2、PM10、苯乙烯、乙苯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等相应标准要求;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2.1.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长江镇江段各监测断面pH、溶解氧、COD、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石油类、苯乙烯、乙苯等监测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要求;评价江段水环境质量良好。

2.1.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总体水质状况良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水要求。

2.1.4 噪声环境质量现状

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拟建厂界声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各边界昼、夜噪声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要求。

2.1.5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结果表明,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表1的二级标准要求。

2.2 建设项目评价范围

2.2.1 大气环境评价范围

为以建设项目拟建地为中心,直径为5km的圆形区域。

2.2.2 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

新区污水处理厂排口上游2km至下游4km江段的长江镇江段。

2.2.3 地下水环境评价范围

公司所在厂区范围内。

2.2.4 噪声环境评价范围

环境噪声评价范围为建设项目边界200m范围内。

2.2.5 风险评价范围

以建设项目(厂址)为中心,半径为5km区域。

绍隆寺 奇美化工峰山区 奇美化工长江区 奇美化工圌山区 巴斯夫 本项目所在厂区 东霞村 金东 图 例 敏感目标 大港镇居民区 比例尺 0 250 500m

图2.2-1 周边土地利用现状及敏感目标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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