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扩建年产15万吨高抗冲聚苯乙烯(HIPS)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重大危险源识别见表3.5-1。本建设项目构成重大危险源。

表3.5-1重大危险源识别 标准临界量Qi 危险物质名称 危险性 (t) 苯乙烯 乙苯 引发剂 合计

易燃液体 易燃气体 有机过氧化物 500 500 50 (t) 16000 120 <5 32 0.24 是 0.1 32.34 实际贮存量qi qi/Qi 重大危险源 是否属 3.5.2 风险特征及源项分析

本项目生产和储运过程风险特征主要为泄漏、火灾爆炸等。其主要风险特征及原因简析见表3.5-2。

表3.5-2风险特征

风险类型 危害 污染大气 污染土壤 污染地下水 污染地表水 引起火灾爆炸 财产损失 人员伤亡 污染环境 原因简析 使用、储运过程操作不当 物料输送管线、储罐破裂 泄漏 火灾爆炸 易燃物料泄漏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根据类比调查资料,本项目的风险事故概率为2.0×10-4次/年。

最大可信事故确定为聚合反应釜失冷事故SM蒸气事故和脱气失冷事故EB蒸气事故排放。。

3.5.3 后果预测

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下,苯乙烯、乙苯排放100米外扩散浓度均低于半致死浓度,附近敏感目标人群距离公司厂界距离均超过500米,敏感目标人群伤亡风险值为0。

因此,本项目的敏感目标人群伤亡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但根据上述扩散浓度预测结果,最大可信事故下废气排放时,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的范围将超过600米,事故发生后,附近敏感目标人群应及时采取撤离措施。

当风险事故发生时,在事故现场将出现污染的高浓度区,可造成对事故现场和近距离厂区人员的伤害。生产和储运岗位的操作人员应采取防范措施,减轻泄漏风险事故危害。

重大火灾燃烧爆炸事故的评价引用现有工程的有关评价结论。

奇美化工罐区主要有苯乙烯、丙烯腈、丁二烯储罐。根据现有工程的火灾燃烧爆炸事故分析结论,当发生苯乙烯、丙烯腈、丁二烯储罐的火灾燃烧爆炸事故时,将对储罐四周产生巨大影响,其中单个丁二烯球罐其燃烧半径将达到275米的范围,单个储罐的火灾爆炸事故将引起附近储罐的连锁火灾燃烧爆炸事故,连锁火灾燃烧爆炸事故其影响范围可达到半径380米的范围,由于奇美化工罐区储罐区与敏感目标距离超过500米,火灾爆炸事故不会造成附近敏感目标人群的伤亡事故;但将对厂区内建筑物、设备和人群产生严重的伤害。

因此,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3.5.4 风险防范措施

(1)在项目选址、总图布置进行优化,防止火灾或爆炸时相互影响,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要求进行建筑设计施工;

(2)在贮存、运输、生产使用过程,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运输和使用要求进行;

(3)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制定风险防范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以及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等各种规章制度;

(4)加强污染治理系统的运行管理,防范风险; (5)规范生产、储运岗位操作规程; (6)建立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 (7)建立事故状态下排水系统。

3.5.5 事故风险应急预案

(1)成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职责分工; (2)设置事故报警通知机制; (3)常备应急器材和应急资料; (4)设立应急监测与救护机制;

(5)设立危险警报的解除与生产复原机制; (6)设立并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3.5.6 结论

通过风险防范措施的设立和应急预案的建立,可以较为有效的最大限度防治风险事故的发生和有效处置,并结合企业在设计、施工、运营过程中不断制定和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设项目所发生的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较低的水平,本项目的事故风险属于可接受水平。

3.6 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经济性分析

项目采用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均达标排放。项目建设投资4500万美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40万元,占项目建设投资的0.85%。

3.7 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镇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扩建年产15万吨高抗冲聚苯乙烯(HIPS)项目,工程总投资4500万美元(折合28350万元人民币),工程建成达产后将可形成销售收入155128万元,总成本费用为151102万元,税后利润2884万元。投资回收期7.82年,盈亏平衡点,50%。综合产品销售价、生产成本、生产负荷、建设投资等4个因素稳定,可变性无显著表现,对财务内部收益率影响不明显。

本项目采用成熟先进的技术、装备和清洁生产措施,有效的污染治理控制措施,降低污染物的产生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本项目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主要依托现有工程,环保投资共240万元人民币,占工程总投资的0.85%。废气处理运行费用约为35万元人民币/年,废水处理分摊费用约为15万元人民币/年,固废处理处置费用50万元人民币/年;合计约为100万元人民币,占生产成本的0.066%,占利税总额的2.6%,因此,本项目有保障各项污染进行处理的财务能力。

本建设项目实施中将严格执行“三同时”,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近期对区域的环境质量影响不明显。但从远期考虑,随着环境科学的发展及生产设备的折旧和老化,以及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的下降,少量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将会增大。企业应采取积极的措施,改进工艺和设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3.8 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3.8.1 环境管理

镇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安环部负责公司日常的环境管理和监测任务。随着本项目的建设和投产,公司环境保护的内容事项增多,特别是企业环境监测项

目和频次有所增加,公司应将本项目建成后的环境管理和监测任务纳入安环部的工作职责内,并确定专职环境管理和监测人员,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环保工作。

3.8.1.1 建设项目施工期的环境管理

拟定施工期环境保护计划,其中工程建设中污染治理设备、管线、电器等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存档;降低作业面的扬尘;督促施工、安装单位领取建筑施工噪声许可证,监督并管理好施工和安装单位做好环保工作。

3.8.1.2 建设项目运行期间的环境管理

⑴及时向镇江新区、镇江市环保部门上报投产试运行报告,经确认后,方可投产试运行。

⑵制定污染治理操作规程,记录污染治理运行及检修情况,确保已建环保治理设施常年正常运转。

⑶编制镇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扩建年产15万吨高抗冲聚苯乙烯(HIPS)项目的建设项目环保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向镇江新区、镇江市环保部门申报,三个月内进行竣工验收监测。

⑷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档案,定期编写环保简报,使镇江新区、镇江市环保部门和企业及时掌握污染治理动态,加强环境管理。

⑸为确保污染治理措施执行“三同时”,企业应使环保投资和运行费用落实到位,保证各项治理设施达到设计要求。

⑹加强对生产过程、污染物处理过程中使用的各类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工作。

3.8.2 环境监测

⑴企业监测计划

根据国家有关规范和江苏省总量控制有关要求,企业应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排放污染物总量监测方案》,并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定批准后执行。监测计划见表表3.8-1,该计划由镇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表3.8-2 镇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环境监测计划

类别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项 目 监测频次 pH、COD、SS、石油类、SM、AN、EB、总磷、废水 *废水排口 氨氮 洗涤塔排口 废气 除尘尾气排口 导热油炉废气排口 厂界 噪声 噪声污染源、四周厂界 西厂界、罐区、危险废物堆场、土壤 生产装置区 西厂界、东厂界、罐区、pH、总硬度、挥发酚、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氮、地下水 危险废物堆场、生产装置区 *现有涉及

1次/周 SM、EB 粉尘 SO2、NOX、烟尘 SM、EB 等效A声级dB(A) 1次/年 1次/年 1次/年 1次/年 2次/年 汞、砷、镉、铅、铜、铬、锌、镍、SM、EB 1次/年 1次/年 亚硝酸盐氮、氨氮、氰化物、SM、EB ⑵监督监测计划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监测主管部门应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行使对辖区内的污染单位排污情况进行监督监测。具体监测计划见表3.8-2,该计划由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实施。

表3.8-2 环境监督监测计划

类别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项 目 pH、COD、SS、石油类、SM、AN、EB、总磷、废水 *废水排口 氨氮 洗涤塔排口 废气 除尘尾气排口 导热油炉废气排口 厂界 噪声 噪声污染源、四周厂界 SM、EB 粉尘 SO2、NOX、烟尘 SM、EB 等效A声级dB(A) 1次/年 1次/年 1次/年 1次/年 1次/年 1次/月 监测频次 *现有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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