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州大学第八届田径运动会秩序册 - 图文

2011年广州大学第八届田径运动会秩序册

目录

2011年广州大学第八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 1 “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 6 竞赛组织委员会及办事机构 ................................. 7 仲裁委员会及裁判员名单................................... 8 2011年广州大学“体育节”开幕式流程 ....................... 11 2011年广州大学“体育节”闭幕式流程 ....................... 11 开幕式入场集中位置、顺序 ................................ 12 各代表队名单 .......................................... 13 竞赛须知 ............................................. 36 大会活动日程表 ........................................ 37 竞赛日程表 ......................................... 38 竞赛分组名单 .......................................... 41 各单位人数统计表 ....................................... 63 广州大学田径运动会甲组纪录 .............................. 64 广州大学田径运动会乙组纪录 .............................. 65 田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66 2011年广州大学第八届田径运动会颁奖各单位值班安排表 ......... 68 办事机构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 ....................... 70 看台座位、开幕式站位图、比赛场地示意图 ....................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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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广州大学第八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广州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广州大学体育学院 三、参赛单位

广州大学校本部各学院、校外各二级学院、独立学院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12月1日至3日在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北区田径场举行 五、竞赛分组

(一)甲组:24支代表队

1、甲A组:校本部各学院(其中包括桂花岗纺院)共21支代表队。 2、甲B组:校外各二级学院(华软、市政、纺织服装)共3支代表队。 (二)乙组:体育学院(体育教育学系、社会体育学系)共2支代表队。 (三)竞赛分组特别说明:

1、校本部各学院(体育学院除外)的研究生纳入本学院代表队,参加甲A组比赛。

2、法学院高水平运动员参加甲A组比赛取并列名次(高水平运动员包括在法学院报名人数之内)。在接力项目上,如有高水平运动员参加,所获得名次即为并列。各项得分计入法学院团体总分。 六、参赛条件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以广州大学名义招取的研究生、本科生、专科学生。(其中包括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 七、竞赛项目

(一)男子甲组(共14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99.1cm) 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远、跳高、三级跳远、铁饼(2kg)、铅球(7.26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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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女子甲组(共14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84cm) 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远、跳高、三级跳远、铁饼(1kg)、铅球(4kg)

(三)乙组(共15项)

1、男子乙组项目在甲组基础上增设一项:六项达标(100米、110米栏(栏高99.1cm)、铅球(7.26kg)、标枪(800g)、跳远、跳高)。 2、女子乙组项目在甲组基础上增设一项:六项达标(100米、100米栏(栏高84.cm)、铅球(4kg)、标枪(600g)、跳远、跳高)。 八、报名规定

(一)甲组各单位运动员不得超过40人(其中:男、女运动员各不得超过25人)。每个单位限报领队2名,教练员3名。各项目每单位报名人数限报2人,参赛运动员每人限报2项(接力项目除外)。接力项目各组别每单位限报1队。

(二)乙组各单位运动员报名人数不限。每个单位限报领队2名,教练员3名。各项目每单位男子组报名人数限报4人,女子组报名人数限报3人,参赛运动员每人限报3项(接力项目除外),报名参赛“六项达标” 项目的运动员不得兼项(接力项目除外)。接力项目各组别每单位限报2队。 (三)报名项目不足3人(队)的项目,取消该项目比赛(提前通知各单位,可更改报名项目)。 (四)报名日期、地点与要求

1、报名日期与地点:2011年11月22日(星期二)下午17:00前派专人到体育学院综合办公室上交报名表、健康证明及心电图(行政东楼后座408室,电话:020-39366835,联系人:覃绍辉),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2、报名要求

(1)报名表:必须使用大会统一的报名表格,报名表可在广州大学体育学院网站下载(http://sport.gzhu.edu.cn)。报名内容用电脑打印并盖单位公章。

(2)各单位入场式解说词(100字以内)电子版与报名表电子版于2011年11月22日下午17:00前一并OA给体育学院陈华福老师(联系电话:13424046423/短号:656423),逾期不交,视为放弃。

(3)报名后不得更改或补充;参赛的学生运动员,不得冒名顶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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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违反规定超项比赛。如有违纪,则取消其比赛资格,在大会上公布并全校通报批评,按违纪每人次在该单位团体总分中扣10分。报名人数超过或兼项超过规定项数者,从报名表未尾去掉超过的人或项目,不再征求报名单位的意见。

(4)凡报名参加1500米(含)以上径赛项目的运动员,必须上交经广州大学校门诊部或以上级医院检查运动员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比赛的证明及心电图原件,建议各单位为运动员购买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九、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2010-2011年田径竞赛规则》。 (二)比赛项目的器材由大会提供,一律不准使用自备器材,如发现,则取消其该项目的比赛资格。

(三)凡参加1500米(含)以上径赛项目的运动员,检录时必须签定人身安全保证书,否则不予参赛。 (四)附则

1、除100米、200米、110米栏、100米栏、4×100米接力项目进行预赛(注:如报名少于8人(队)或等于8人(队)只进行决赛)按成绩录取前八名进入决赛外,其它项目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录取前八名。同一组别按名次排列,不同组别按计时成绩排列名次,如果出现1/100秒相同则并列名次。

2、法学院高水平运动员参赛录取并列名次的方法:

(1)径赛:100米、200米、110米栏、100米栏、4×100米接力项目按预赛成绩排定并列名次,其它径赛项目按决赛成绩排定并列名次。 (2)田赛:

a、远度项目:如果前三轮最好成绩进入前八名,则录取(8名+高水平运动员人数)进行后三轮比赛,以六轮中最好的成绩排定并列名次。 b、高度项目:高水平运动员最后高度成绩与其他运动员的前8名成绩进行比较,排定并列名次。

3、本次比赛执行2010年规则有关起跑的规定:除了全能项目之外,任何起跑犯规的运动员将被取消该项目比赛资格。乙组“六项达标”比赛项目执行全能项目规则。

4、大会设关门时间:3000米(18分钟)、5000米(25分钟)但必须在保证各组别规定的录取名次数量情况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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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计分方法

(一)甲A组各单项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并列者按该名次及相关下一名次的分数取平均分,无下一名次(法学院高水平运动员除外,如果高水平运动员之间存在并列也按此执行)。取前七名分别按9、7、6、5、4、3、2计分,以此类推。接力项目按双倍计分。 (二)甲B组、乙组各单项前六名,分别按7、5、4、3、2、1计分,并列者按该名次及相关下一名次的分数取平均分,无下一名次。取前五名分别按7、5、4、3、2计分,以此类推。“六项达标”和接力项目按双倍计分。 (三)凡打破广州大学学生田径运动会纪录者加9分(同人同一项目连续破纪录,只加一次分)。

(四)各单位各组别单项名次得分及破纪录得分计入各组团体总分。 (五)团体总分相等,以破学校田径运动会纪录项目多者名次前列,再相等则以冠军多者名次前列,以此类推。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录取名次

1、甲A组男、女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八名,凡报名不足8人(队)或等于8人(队)参加的项目,则按参赛人(队)减一录取。

2、甲B组、乙组男、女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六名。凡报名不足6人(队)或等于6人(队)参加的项目,则按参赛人(队)减一录取。 (二)奖励

1、设甲A组团体总分奖,录取前八名;法学院取并列名次,并颁发奖杯。

2、设甲B组团体总分奖,录取前两名,并颁发奖杯。 3、设乙组团体总分奖,录取第一名,并颁发奖杯。

4、对甲A组获得各项目前三名的运动员(队)颁发奖牌,获得前八名的运动员(队)颁发成绩证书。

5、对甲B组、乙组获得各项目前三名的运动员(队)颁发奖牌,获得前六名的运动员(队)颁发成绩证书。

6、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甲组15队,乙组1队,并颁发奖牌。 7、大会设优秀裁判员奖,名额分配按裁判员总人数的20%,并颁发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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