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多机构执业备案
申请审核表
申请人姓名: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填表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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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请申请人认真阅读后填写:
1.申请人已知悉并认同以下事宜:
☆(1)通过网上申请(预审)的,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通知办结后,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到行政审批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经与网上提交材料核对无误后当场领取行政许可证件(文书),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结后告知无需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除外。
(2)申请人同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采取包括快递到付在内的方式邮寄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文书)。行政许可证件(文书)邮寄至申请人确认的送达地址并经签收,即视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已依法送达。
2.申请人自愿选择以下行政许可证件(文书)送达方式(请在相应项前的□中打√,且只能选择其中一种送达方式;如未选择填写,则默认为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行政审批窗口自行领取,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动采取邮寄送达方式并告知申请人的除外): □(1)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行政审批窗口自行领取 ;
□不接受邮寄送达(▲如同时选择该项,则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不采取邮寄送达,须由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行政审批窗口自行领取!)
□通过网上申请(预审),需提交、核验申请材料原件,证书记载
事项签注打印。
□(2)申请材料已现场提交,请快递邮寄至以下地址 : (邮政编码:),收件人:,收件人联系手机(电话):
申请人签名: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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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表供医师在其同一执业地点主要执业机构之外的其他执业机构执业备案时使用。医师同时申请在多家其他执业机构执业备案,如多家其他执业机构均分别由不同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执业登记,则需逐一填写本表并分别向相应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如其中若干家其他执业机构由同一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执业登记,可在本表中同时填写相应的其他执业机构信息后一并向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执业医师申请新增执业地点的,按照医师执业注册办理。例如,执业医师甲的执业地点为上海市,在该市的主要执业地点为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且未在浙江省办理医师执业注册。如甲拟到温州市中心医院进行多机构执业,需按医师执业注册办理(而非多机构执业备案),增加执业地点“浙江省”并确定浙江省的主要执业机构为“温州市中心医院”。
2.内容应具体、真实,字迹端正清楚,并请勿使用铅笔、原珠笔填写。 3.表内的年月日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4.申请执业级别请选填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5.申请执业类别请选填临床、中医(含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或者公共卫生。
6.学历应填写与申请类别相应的最高学历。
7.“照片”一律用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8.“执业地点”可选择部分地点填写,但其中须包括申请新增的其他执业机构所在执业地点。
9.如填写内容较多,相应栏目可另加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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