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启用新版职业资格证书及加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启用新版职业资格

证书及加强证书核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业与职工教育 【发文字号】晋人社办发[2015]22号 【发布部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5.10.12 【实施日期】2015.10.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启用新版职业资格证书及加强证书核发管理工

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晋人社办发〔2015〕22号)

各市、扩权强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适应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改革工作需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进行了改版。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职业资格证书及加强证书核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5]143号)精神,现就我省做好新版职业资格证书启用及证书核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新版职业资格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启用。新版职业资格证书沿用旧版职业资格证书的基本样式、颜色,取消文化程度、发证 1 / 2

日期、复核记录等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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