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培养考核办法

实习生培养管理办法

为加强实习生管理,有针对性的进行实习生培养,提高实习生业务素质使其尽快适应岗位要求,保障公司发展对人才的紧迫需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实习协议,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实习期大学生。

第二条 基本原则 (一)量化考核原则

实习生实习期间,公司以量化的考核手段, 客观、公正评价实习生实习期表现。

(二)责任原则

公司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实习生培养管理工作。主动承担实习生培养管理职责。

第三条 相关部门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职责

人力资源部招聘选拔优秀大学生作为实习生进入公司实习,制定实习生培养管理办法,并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

(二)实习单位职责

实习单位负责实习生的工作安排、培养及管理。及时与实习生交流沟通,定期评价实习生表现。有必要时根据实习情况调整

实习培养计划和实习内容。

第二章 培养管理办法

第四条 入职培训

公司为实习生安排入职培训。帮助实习生尽快了解公司情况,融入公司文化,适应工作环境。

第五条 导师制度

公司对实习生培养实行导师制度。导师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导师资格

导师必须具备热情、主动、积极、自信的个人特质,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导师必须是相关实习岗位的优秀员工,技术熟练,业务精通。

导师为工作3—5年的本科或者硕士研究生。各单位如有困难,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条件,但是导师人选必须报人力资源部批准。

(二)导师职责

安排、指导实习生的具体工作,主动询问实习生的工作状况,帮助实习生解决实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主动与实习生进行思想交流,帮助实习生完成角色转换。

(三)导师待遇

担当导师是一种荣誉,各单位对导师进行象征性补贴。 第六条 考核制度

考核的目的是确认实习生是否有学习能力和培养潜力,能否

适应公司环境和文化,是否适合在公司继续发展。通过对实习生全方位的考核,为决定实习生按期录用与否提供依据。

(一)考核主体

考核者:实习生导师、实习生直接领导。被考核者:实习生。 (二)考核周期

实习生考核每月进行一次。月度考核由实习单位人力资源科组织,将考核结果统计后存档,同时报送公司人力资源部。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见附件四) (四)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月度考核结果和实习期综合考核结果。 月度考核结果是实习生的月度跟踪评价。月度考核结果得分=(实习生导师评价+实习生直接领导评价)/2。

实习期综合考核结果由月度考核结果核算得出:实习期综合考核结果=月度考核结果之和/实习月数。

第七条 实习日志制度

实习日志记录实习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建议、思考成果等,是帮助实习生发现问题问题、展示业绩的平台。实习日志要求每天撰写,次日提交到实习单位人力资源科,实习单位人力资源定期汇总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八条 定期座谈制度

公司人力资源部定期组织实习生集体座谈,及时了解实习生工作、生活、思想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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