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用书《公共基础》考点汇总

于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工地试验室。

134、工地试验室不得聘用信用较差或很差的人员担任授权负责人,不得聘用信用很差的人 员从事检测工作。

135、工地试验室实行授权负责人责任制。授权负责人对工地试验室运行管理工作和试验检 测活动全面负责。

136、授权负责人必须是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委派的正式聘用人员,须持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证 书。

137、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有一下职责:

*审定和管理资源配置,确保工地试验室人员、设备、环境等满足试验检测国内工作需要; 审核和签发试验检测报告, 对试验检测数据和报告的真实性、 准确性负责; 对违规人员有权 辞退。

*建立完善的工地试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包括人员、设备、环境以及试验检测流 程、样品管理、操作规程、不合格品处理等各项制度,监督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

*独立开展试验检测工作,拒绝影响试验检测活动公正性、独立性的外部干扰和影响,保证 试验检测数据客观、准确。

*实行不合格品报告制度,对于签发的设计结构安全的产品或试验检测项目不合格报告,来 源监理检测网校, 监理检测网微信公众号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应在 2个工作日之内报送试 验检测委托方,抄送项目质量监管机构,并建立不合格试验检测项目台账。

138、 工地试验室的设备、 样品和资料管理员可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 兼职要有相应的能力。 139、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变更,须有母体试验检测机构提出申请,经项目建设单位同意 后报项目质监机构备案。

140、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信用等级被评为信用较差的, 2年内不能担任工地试验室授权 负责人;信用等级被评为信用很差的, 5年内不能担任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

141、 工地试验室信用评价结果小于等于 70分的, 其授权负责人 2年内不能担任工地试验室 授权负责人。

142、母体检测机构上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在 C 级及以下的检测机构不应作为授权设立工地试 验室的母体检测机构。。

143、工地试验室按照规定到项目质监机构登记备案后,方可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144、工地试验室应将工作区和生活区分开设置,工作区总体上可分为功能室、办公室和资 料室三部分。

145、工地所有试验检测人员应注册登记在母体检测机构。

146、工地试验室应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科学规范”的工地检测文化氛围, “科学、客观、 严谨、公正”的理念。

147、仪器设备在鉴定、较准周期内如存在修理、搬运、移动等情况,应重新进行鉴定、校 准。

148、人员档案应一人一档,设备档案一般应一台一档。

149、试验检测台账分为管理和技术台账,管理台账一般包括人员、设备、 标准规范等台账; 技术台账一般包括原材料进场台账、 样品台账、试验检测台账、不合格材料台账、 外委试验 台账等。

150、试验记录一律用黑色(纯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

151、工地试验室应加强外委试验管理,超出母体检测机构授权范围的试验检测项目和参数 应进行外委,外委试验应向项目建设单位报备。

152、接受外委试验的检测机构应取得《等级证书》(含相应参数)、通过计量认证(含相 应参数)且上年度信用等级为 B 级及以上。

153、报告审核人应为检测师,持证专业应覆盖工地试验室所需的相关专业。

154、对不同功能室使用同类精度的仪器设备应分别配置,原则上不能同一台在不同功能室 间移动。

155、工地试验室原则上不允许开展自校验工作。

156、水泥、外加剂、沥青等原材料样品保留期限不少于 90天;现场芯样按进度确定;混凝 土试件≥ 30天。

157、正常保存条件下,基准水泥有效储存期为半年。 158、记录不能涂改,修改时画一横线。

159、工地试验室遵循科学、客观、严谨、公正的原则。

160、同一合同段内施工、监理单位的工地试验室不得由同一家母体检测机构授权设立。 200、施工单位应当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01、安全生产三类人员: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以上人员必须取得考核合格证书,方可参加公路水运工程投标及施工。

20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分为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和安全管理能力考核两部分。 204、施工单位应该向作业人员提供必须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书面告知危险岗 位的操作规程并确保其熟悉和掌握与有关内容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205、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 具、机械设备等。

206、从业单位存在安全管理问题需要整改的,以书面方式通知存在问题单位限期整改;从 业单位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的, 责令立即排除;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者在排除过 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其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207、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储藏室内,专人管理。剧毒及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在专用仓库 单独存放,双人收发,双人保管。

208、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相关记录文件格 式。

209、记录文件:管理记录文件和技术记录文件。

210、记录文件和检测报告文件仅仅是格式,记录和报告是按文件格式中填写相关信息生成 的最终产品。

211、无论记录格式还是记录,报告格式或是报告,都应实施受控管理,记录格式、报告格 式有相应的受控编号,记录、报告有唯一性编号。

212、技术记录包括:原始观察数据、导出数据、确保检测活动公正准确可以追溯的其他新 信息(试验环境条件、检测活动的主要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人员信息、必要的备注说明) 213、原始记录应具有溯源性、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214、记录应包括抽样的人员、试验人员和结果校核人员的标识。 215、所有记录应予安全保护和保密。记录可存在于任何媒体上。 216、记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下信息:

样品描述;样品唯一性标识;所用的检测和校准方法;环境条件(适用时);所用设备和标 准物质的信息; 监理检测网校提醒检测或校准过程中的原始观察记录以及根据观察结果所进 行的计算;从事相关工作人员的标识;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的副本;其他重要信息。 217、除特殊情况外,所有技术记录,包括检测或校准的原始记录,应至少保存 6年。 218、人员或设备记录应随同人员工作期间或设备使用实现全程保留,在人员调离或设备停 止使用后,人员或设备技术记录应再保存 3年。

219、原始记录不可用空白纸取代记录格式。原始记录可以划改,划改后的数据或信息依然 可辨识。

220、报告的信息来源于委托单或委托合同及原始记录,应具有可追溯性,不得超出委托单 和原始记录的信息。

221、对报告或证书做出意见和解释时,应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清晰标注。

222、监督抽检按产品标准或检验评定标准对其代表样本的质量合格与否做出判断: ①当对产品全部项目进行检验或检测且符合标准时,判断该产品为合格; ②当全部项目中出现不符合项目时,则判断产品为不合格;

③对产品的部分项目检验检测时,仅对所检项目的结果做出判定;不得判定结果是否合格。 223、委托检验检测按委托合同的要求是否进行判定;判定原则:

①做全项检验检测时,对样品做出判定,符合判定标准时,判断该产品为合格;

②仅对部分项目进行检验检测的名分别表述符合的, 不符合规定的项目, 出现不符合时, 则 判断产品为不合格;

③对于委托送样检测的,应当声明报告仅对送检样品负责;

④对于委托抽样检测的,其结论应对所检现场工程或样本负责。

224、检验检测结论:依据 XXXX标准,所检 XXXXX 项目或所检 XXX 参数符合或不符合 XXXX 方法或产品标准要求。

225、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修订应标明所代替的报告或证书,并注以唯一性标识。

226、不同检测项目的结果,如果检测项目覆盖了不同的专业技术领域,也可分专业领域出 具检测报告。

227、检测报告归档时,应将委托单或合同、任务单或检测通知单、原始记录及检测报告等 一并归档。

228、记录文件和报告文件格式包括标题区、表格区、落款区

229、表格区可分为基本信息区、检验对象属性区、检验数据区、附加声明区。 230、管理要素包括:标题区、基本信息区、落款区、附加声明区。 231、技术要素包括:检验数据区、检验对象属性区

232、唯一性标识编码时记录表的管理编码,即受控文件的编码,采用专业编码 +项目编码 +参数编码 +方法区分码的形式表示。(2+2+2+1四段位的编码形式)

233、 当存在多个技术参数共列于一张数据表格时, 该参数编码为排在前面的参数的顺序号。 234、等级试验室的名称宜采用 “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 上的名称,在不引起 歧义时可采用 “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 的编号。

235、工地试验室的名称为 “ 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名称 +建设项目标段名称 +工地试验室 ” 236、记录标号由试验室自行编制,用于试验参数、试验过程的识别。

237、基本信息区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部位 /用途、委托 /任务编号、样品名称、样品描述、样 品编号、试验条件、试验依据、试验日期、主要仪器设备及编号等内容。

238、记录表检测数据区包括但不限于原始观测项目、数据处理过程与方法、试验结果等, 还包括用于表述被检对象的专属信息。

239、记录表的附加声明区内容:对试验检测的依据、方法、条件等偏离情况的声明;其他 见证方签认;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事项。

240、落款区由 “ 试验 ” 、 “ 复核 ” 、 ” 日期 “ 三部分组成,日期为记录表的复核时间。

241、记录表中试验、复核人员签名,必须持有相应交通运输部检测员以上证书,且签字的 领域与所持证书的专业应对应。

242、唯一性编码时报告的管理编码,采用 2+2+2+2四段位的编码形式,即用 “ 专业编码 +分 类编码 +项目编码 +格式区分码 “

243、分类编码的 01、 02、 03分别代表材料类报告、现场试验类报告、特殊参数类报告。 244、报告的基本信息区包含但不限于施工 /委托单位、工程名称、工程部位 /用途、委托

编 号、样品编号、样品描述、试验依据、判定依据、主要仪器设备及编号等。 245、试验依据和判断依据选择的原则如下: ①选择判定依据中明确的相对应的试验方法;

②行业标准独立于国家标准时,应优先选用行业标准;

③行业标准引用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已修订而行业标准未及时更新时,优先选用国家标准。 ④尽量少选用非标方法。

246、检验对象属性区是对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和可追溯性有重要影响的被检对象或测试过程 中所特有的信息的表述。

247、报告中的检验数据区宜包含但不限于检测项目、技术要求 /指标、检测结果、结果判定 于检测结论等内容,以及反映检测结果与结论的必要的图表信息。

248、报告的附加声明区内容:对试验检测的依据、方法、条件等偏离情况的声明;其他需 要补充说明的事项。

249、报告落款区由 “ 试验、审核、签发、日期、专用章五部分组成

250、报告中签字的试验检测人员必须持有签字领域试验检测员以上证书; “ 试验 “ 应为本项 检测工作的主检人员; 审核人员是签字领域的持证试验检测工程师; 签发人员必须是持证试 验检测工程师。

251、试验检测机构报告专用章盖在报告的签发日期上;试验检测机构专用标识章应加盖再 试验检测报告的右上角。

252、等级试验检测机构与工地试验室在检测工作流程上有所区别:

①工地试验室一般无需办理委托单,所以记录和报告中不体现委托 /任务编号和委托单位, 但等级试验检测机构中必须填写该项信息。

②工地试验室报告必须附有试验检测记录表, 等级试验机构只需出具报告, 试验检测记录检 测机构内部保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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