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中“写实记录”的功能与操作-最新教育资料

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中“写实记录”的功能与操作

2014年12月10日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作为我国实施素质教育的指导性文件,明确提出高考不再以高考成绩作为录取的唯一依据,把学生的综合素质作为高考录取的重要参考,为进一步实施素质教育、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提供了途径和依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成为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那么应该怎样去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以什么标准、采用什么方法去科学合理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也就成为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写真记录的缺失 评价是一种测试、测量与评估,是各种考核中最常用的考核标准和手段。在素质教育的过程中,评价也就形成了对学生整体素质和学生个体综合素质的一种测试与测量或评估手段。但在素质评价中如何对学生的道德素质进行综合评价一直是个难点,因为学生的道德认识、道德行为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和隐蔽性,很难用定量的方法去准确表达和评价。长期以来,对学生的道德认识和道德行为的评价一直用综合素质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考评标准,把学生的综合素质划分为A、B、C等级或给出相应的分数加以区分,缺少素质教育过程评价,导致了综合素质评价的简单化和片面性。

素质教育的综合评价,应该是对学生的道德认识、道德规范、认知能力、分析能力与处理问题能力的综合评估,是知识、能力、情感的综合,是对素质教育成果与方向带有指导性的评价体系和标准。综合素质评价的功能该如何定位??是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推进需要回答的前提性问题。

综合素质评价要有评价的标准和依据。依据什么评价,怎样评价,必须有一个科学的、客观的标准和依据,不能凭老师的主观印象去决定。写实记录是对学生成长过程的真实记录,是在学生成长记录袋的基础上形成的评价手段和方法。长期以来,由于受传统的“泰勒评价理念”的束缚,许多学校和老师都认为“评价就是一种测试、测量或评估,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就要分等级或给出相应的分数加以区分”,思想道德评价也就是根据学生的表现分出等级。显然这种对综合素质评价功能定位的理解是不准确的。

尽管我国实施素质教育已经有20多年,但对素质教育综合评价的科学体系始终没形成。许多学校对学生素质教育的综合评价还停留在分数加音、体、美、劳成绩的简单化模式上,简单地理解为素质教育就是各种素质的相加,是文化知识加上学生的音、体、美、劳的成绩的综合。评价过程中写真记录的缺失,导致综合素质的简单化和片面化。 1.综合素质评价的简单化

由于缺乏写真记录,缺乏综合素质的动态描述,简单地理解

素质教育就是在减少知识学习,增加对学生的音、体、美、劳教育,这就是素质教育,把学生的素质发展理解为知识加素质技能,思想道德素质的评价还没有摆脱印象等级。素质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在知识学习的同时重视学生的能力的培养;在能力培养过程中重视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渗透和培养。素质教育应该是一个综合的教育与培养过程,而不是简单的几门学科的相加和几种能力的相加。 2.评价标准的片面化

多少年来,我国中小学一直是实行成绩报告书制度,用学科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的唯一标准。在学科成绩作为评价学生素质唯一标准的前提下,社会把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的标准,学校把学生的学习成绩作为评价学生的标准。只要学生学习成绩好,就是好学生,就是综合素质高的学生。这种单一的学科知识评价代替了综合素质评价。

3.综合素质评价重结果。轻过程

综合素质的评价既要重视结果,也要重视学生的成长过程,在学生的成长过程中,更要注重对学生自我教育与自我成长过程的评价。但多少年来都是以结果论英雄。只看结果,不看过程。例如,学习成绩只看考试的分数,不看学生原来的学习基础,不看学生的进步和起点。体育测试不看学生的身体素质,只看考试和测试的分数,导致用同一个结果去评价不同个性与体质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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