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辩网购狂欢节不是一种好的模式

驳辩

谢谢主席,大家好!首先感谢对方辩友的精彩论述,但某些观点我方实在是不敢苟同啊。

第一对方辩友提到网购狂欢节作为一个经济模式,可以促进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但是我方立论中已经提到过,在2015年双十一网购狂欢节巨大的交易量背后,是高达百分之六十四的的退货率、百分之六十三的假货率,超过了一半的退货率和假货率代表的是网购狂欢节庞大的数据下是充斥着大量水分的,这样的虚假繁荣说明了网购狂欢节这样一个经济模式再发张过程中根基并不稳固,一个好的经济模式带给人们应该是稳定发展,可是在发展的过程中根基不稳,这还能算一个好的经济模式吗?

第二.(方辩友说到网购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种习惯,是大势所趋,而网购狂欢节正是一次全名的购物盛会,无限的放大了网购的益处。)我方并不否认网购给我们带来的好处,但是我们也不能忽略网购它本身的弊端,假货、刷单、退货率高、给消费者滋生病态的消费心理,而网购狂欢节却把这些弊端给无限放大的同时还让这样危害越来越大,退货率2013年的百分之 25 增长到2015年的百分之六十四,同时假货和次品的增长也愈来愈多,据调查显示,2013双11期间有百分之52的消费者对双11并不满意,而到了2014年的更是增长到了57。消费者对网购狂欢节不满日益增加,这对网购狂欢节的发展留下巨大的隐患,对此,我们已经可以做出结论,网购狂欢节这样一个经济模式并没有解决网购的问题反而使问题愈来愈严重,这样对当今的社会环境和经济结构都会产生的巨大冲击,最后不但不能带来经济的发展,甚至有可能造成经济结构的崩塌,网购狂欢节这样一个经济模式是弊大于利的,所以我方坚持认为网络狂欢节不是一个好的经济模式。

还有,对方辩有说网购狂欢节是为了让中国的电商平台走向世界,真正的目的在于推广中国电商,对此我方认为,已损害大量中国消费者和部分商家利益为基础的推广完全就是自我毁灭。基于此,我方坚持认为网购狂欢节不是一种好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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