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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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为使管理人员了解项目工程概况、技术方针、安全质量目标、计划安排和采取的各种重大措施;使施工人员了解其施工项目的工程概况、内容和特点、施工目的,明确施工过程、施工方法、质量标准、安全措施、环保措施、工期要求等。 2
职责
2.1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贯彻谁编制谁交底的原则,重大和关键施工项目必要时可请上级技术负责人参加或组织交底。
2.2 公司向项目部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由工程部组织、项目部协助完成。
2.3 项目部向施工队(班组)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总工组织、施工队(班组)协助完成。
2.4 施工队(班组)向全体施工作业人员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由队技术员组织、施工队长协助完成。 3
工作程序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是施工工序中的首要环节,必须认真执行,未经技术交底不得施工。 3.1 交底内容
交底内容可根据施工实际调整,一般应包括:
3.1.1 工程安全质量目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具体实施措施以及有关决策; 3.1.2 施工组织设计(措施)主要内容,工程承包合同主要内容和要求; 3.1.3 工程规模和承包范围及其主要内容;
3.1.4 工程特点和设计意图,设计变更和设备材料代用情况; 3.1.5 经批准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操作方法; 3.1.6 重大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3.1.7 工程施工准备工作计划;
3.1.8 保证施工安全目标的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3.1.9 主要质量标准和质量保证的主要技术措施、工艺规定和质量检验评级办法; 3.1.10 职业健康、环保、文明施工要求;
3.1.11 施工力量投入、工程综合进度以及专业配合要求; 3.1.12 材料供应及工机具情况;
3.1.13 采用的重大技术革新项目和科研项目; 3.1.14 其他重要的施工注意事项; 3.1.15 技术检验和检验验收要求; 3.1.16 施工记录内容和填写要求; 3.1.17 计划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 3.2 安全技术交底依据 3.2.1 工程施工合同;
3.2.2 有关会议文件及上级的有关指示、规定; 3.2.3 甲乙双方商定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工艺要求; 3.2.4 施工图纸、设计有关说明书和设计变更通知单; 3.2.5 施工组织设计(措施);
3.2.6 各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施工手册或施工说明; 3.2.7 重大的施工方案和新的施工工艺规定;
3.2.8 电力建设标准《110kV-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变电所建设系列及对应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交接试验标准》等;
3.2.9 公司制订的标准施工工艺、工序; 3.2.10 加工制造验收技术规范; 3.2.11 产品样本及安装使用说明书; 3.2.1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3.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 3.3.1 新工程开工; 3.3.2 各项分部工程开工; 3.3.3 采用新工艺、新方法; 3.3.4 采用重大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3.3.5 已经批准的方案计划作重大变动或修改; 3.3.6 设计变更;
3.3.7 作业内容、施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3.4 安全技术交底后应有详细书面记录。
3.5 发生质量、人身安全或设备事故后,事故原因如属安全技术交底失误由交底人员负责,属于违反安全技术交底要求由施工负责人或施工人员负责,属于施工人员应知应会的由施工人员本人负责。 4 附则
4.1本办法由工程部、安质部负责解释。 4.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