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报告及处置制度

灵石县人民医院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报告及处置制度

职业暴露对医务人员健康的潜在威胁不容忽视,由职业暴露而引发血源感染的危险日趋严重,有报告锐器伤已经成为医务人员发生血源性感染最重要的传播途径。为降低职业暴露风险,保障医务人员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订我院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报告及处理制度。

职业暴露分为锐器伤暴露和粘膜暴露两部分: 一、粘膜暴露:被病人的血液和体液喷溅所致

处置:用生理盐水反复充分冲洗被污染的粘膜,直至冲洗干净。

二、锐器伤暴露:由医疗锐器如注射器针头、缝针、各种穿刺针、手术刀、剪刀等造成的皮肤黏膜损伤。

处置:1、伤口紧急处理

(1)立即由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出伤口部位的血; (2)用流动水充分冲洗;

(3)安尔碘或酒精或碘酒消毒伤口; 三、报告:

(1)在现场进行紧急处理后,当事人应立即将事故发生情况报告科室负责人;

(2)填写职业暴露登记表格(见附表),并请科室负责人签字后送交院感科;

(3)职业暴露评估委员(张士文副院长、外科主任李继忠、院感科韩宝爱、感染性疾病科主任王海萍、防保科安继奋)立即评估职业暴露严重程度并指导后续处理,应尽可能在4h内完成评估和处置;

(4)医院和有关知情人应为事故当事人严格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事故当事人的情况。

四、伤口评估:

首先确定病人是否具有血源性传染病(乙肝、丙肝、HIV等),如未进行检测须立即抽患者血液进行检查,视病人检查情况分类处理。

(1)病人为HBsAg(+)

受伤医务人员HBsAg(+)或Anti-HBs(+)或Anti-HBc(+)不需注射疫苗HBIG

受伤医务人员HBsAg(-)或Anti-HBs(-),未注射过乙肝疫苗,应在24小时内注射HBIG并注射乙肝疫苗10ug、5ug、5ug(按0、1、6个月间隔)

(2)病人为HCV抗原(+)

受伤者HCV抗原(-)3个月后取血查HCV anti肝功能 (3)病人为HIV抗体(+)

受伤医务人员HIV抗体(-)经过评估后可立即服用预防用药并进行医学观察一年:刺伤后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查HIV抗体。

A.首先须进行暴露级别(Exposure Code)的评估,分为1、2、3级。

暴露物是否是传染性物质,如血液、含血体液、其他传染性物质或被其污染的器械 暴暴露暴露 粘膜或可能有损伤的皮肤 暴 露 的 类 型 是 否 其他潜在传染性物质 血液或含血液体 不需预防性治疗 只沾染完整的皮肤 刺、割伤皮肤 暴露量 不需PEP* 危险度 量小 1 级暴露 量大 低危 如:表皮 高危 如:伤口较深、 2级暴露 2级暴露 3级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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