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工程施工合同

土方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1·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由乙方承担 XXXXXXX工程)的土方工程的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

1.2工程地点: 。

1.3工程内容: 开挖、运输(内外运)、弃置、弃土场处置、土 方回填、清淤换填等。

1.4承包方式:单项工程综合单价包干价(特别约定:施工期间无论任 何因素变化综合单价均不作调整)。 二、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1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2.2合同条款

2.3图纸、勘察技术报告、答疑文件

2.4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三、工程承包范围

基坑土石方工程:基坑开挖图仅作为土方开挖深度的参考,乙方应按

照基础施工图标高挖至基坑土方的甲方要求深度,并保证基坑、基槽的几何尺寸符合验收规范的要求;乙方负责所有施工基础土方的场地清理、基坑便道施工,基坑便道、马道土方运输和开挖(要求用小型挖土机开挖)、边坡的刷坡清理、土方外运、弃置及弃土场处置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主体基坑及幼儿园基坑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及基坑清淤换填:包含但不限于主楼地下室挡墙、幼儿园基坑土方回填。

工程开工前由甲乙双方共同测定主楼基坑未开挖时标高(-5.65),具体的施工范围、开挖深度等由甲方现场代表书面签字确定。 四、工程工期

4.1计划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开工为准,不影响后续各项工作的进行。 4.2工程延误

4.2.1如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经甲方书面签字确认后,乙方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甲方应在同乙方商议后书面决定竣工时间延长的期限。

4.2.1.1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的。

4.2.1.2政府检查或空气质量超标,政府部门要求,暂停施工的。

4.2.1.3因外部原因阻工3天以上的。

4.2.2非上述原因,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现场代表确认后,可以顺延工期,但必须书面说明原因。 五、工程质量

5.1本工程应达到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合格。

5.2土方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土石方工程标准》,并满足甲方及设计规范、标高的要求,地下室土方完工后的地面平整度必须控制在±20cm以内。

5.3保证边坡稳定可靠(在基坑土方回填前),且表面平整度应控制在±300mm以内,确保基础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否则,由乙方责任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5.4 验收标准

《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 (YB9258-97);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300-2001)。

5.5对基坑进行回填:防水层工程四周400mm以内采用砂卵石回填,400mm-800mm范围以内采用开挖弃土回填。

5.6基础清淤换填,换填材料采用素土。换填达到相关设计规范及承载力要求。

六、合同价款及支付

6.1合同价款的确定及调整

6.1.1综合单价为含税包干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调整,各分项单价如下表所示:

6.1.1.1土方挖运 序号 工程名称 单位 综合包干单价(元) 单位包含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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