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 生 行 政 执 法 文 书
编号: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
本部门于 年 月 日查明你(单位)有下列违法行为:
上述行为已违反了 之规定,现依据 规定 ,决定予以你(单位)□警告;□罚款 元 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 日内)改正违法行为。
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 。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或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3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部门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卫生监督员签名 卫生行政部门名称并盖章 年 月 日
我于 年 月 日 收到本决定书,卫生监督员在处罚前已向我(单位)告知了权利,并听取了我的陈述和申辩。
当事人签名:
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二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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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 生 行 政 执 法 文 书
送 达 回 执
行政部门:(盖章)甘肃矿区卫生局
受送达人(单位):甘肃矿区和诚实业有限公司和诚雅居
送达文件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矿卫公罚字2013第2号 文号: 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送达地点:甘肃矿区和诚实业有限公司和诚雅居
送达人签名: 送达时间: 年 月 日 收件人签名: 收件时间: 年 月 日
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拒绝接受送达文件,代收人不愿意在送达文书上签名/盖章,送达人员将送达文书留置在 。 见证人签名:
邮寄送达:送达文书已用挂号信发出,挂号信回证日期为 年 月 日, 回证号码为 备注(或挂号信回证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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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 生 行 政 执 法 文 书
催 告 书
文号
:
你(单位)尚未履行我部门于 年 月 日对你(单位)作出的行政决定(《 》文号: ),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没款 元、加处罚款 元缴至 并履行下列义务 。如不履行上述义务,本部门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你(单位)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 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到 进行陈述和申辩。
当事人签收: 卫生行政部门名称并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本通知书一式二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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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 生 行 政 执 法 文 书
强制执行申请书 文号
人民法院:
关于 一案的行政决定(《 》文号/编号: )已于 年 月 日送达,当事人逾期未履行该行政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经依法催告仍未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特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基本情况及申请执行的内容如下:
当事人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年龄 职务 申请执行内容: 附件:
申请单位地址: 邮编: 联系人: 、 电话: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签名: 卫生行政部门名称并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申请书一式二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送交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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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 生 行 政 执 法 文 书
物 品 清 单
( 号 文书附件) 物品名称 规格、包数量 生产或进口装状况或(单位) 代理单位 储存条件 生产日期 及批号 备注 以上物品品种、数量经核对无误。 当事人签字: 承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本通知书一式二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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