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到高层”住宅的全部设计要点
一、楼层的划分及产品形式 1、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低层住宅为1F~3F; ?多层住宅为4F~6F; ?中高层住宅为7F~9F; ?高层住宅为≥10F;
?高度超过100m时,为超高层。
2、容积率与产品形态
一般情况下,建筑产品形态与容积率有一定的对应关系
3、容积率与产品形态
二、楼梯及电梯
1、1-6层住宅
·无电梯住宅不应超过六层。
·顶层为跃层住宅时,六层部分不计层数。其顶层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超过16m时,可不设电梯。
2、7-11层住宅
· 7层及7层以上的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
· 超过六层的塔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如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可不设。
· 电梯不应与卧室、起居室紧邻布置,受条件限制需要紧邻布置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音和减震措施。
7层及7层以上的住宅核心筒的几种常见形式:
优:楼梯间自然采光,户型进深小,采光好。
劣:核心筒面积较大,使用率较低,且需牺牲一户部分使用面积;且有噪音震动影响。
优:核心筒面积小,使用率较高;楼梯间自然采光;核心筒规整,户型对称。
劣:户型进深随之加大,影响采光;受电梯影响,在起居室须采取有效的隔音和减震措施。
3、12-18层住宅
· 十二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宜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消防电梯)。
12~18层住宅核心筒的几种常见形式:
优:楼体电梯共用前室,减少面积提高使用率,直达性强,楼梯间、电梯厅自然通风采光, 劣:电梯井贴近住户,有震动和噪音影响。
优:用于楼门门面宽较宽,且户型规整楼体,核心筒自然采光,将电梯对户内的影响减弱到最小。
劣:核心筒面积增大,使用率减小,路线长,直达性不强。
4、18层以上住宅
根据《高规》要求,18层以上(不含)单元式住宅,需设置两个安全出口,每个疏散口有独立的前室并有独立的防烟楼梯间。在设置两个独立楼梯间确实困难的情况下,可设置剪刀梯且有各自的消防前室。在塔楼中,如设置独立的消防前室确有困难,可设置共用前室,但必须有加压送风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