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项目经理部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以下简称“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批和实施行为,增强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执行力度,根据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和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和组织工程施工的依据,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经济技术文件。工程项目在相应管理机构成立后3个月内,必须编制完成工程项目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并按本办法规定上报、审批和实施;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报审工作必须在开工前完成。
第三条 项目经理是项目经理部施工组织设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实施负总责,总工程师作为施工技术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实施负分管责任。
第四条 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必须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开展各项工作,合理配置各项施工生产资源,均衡组织施工生产,加强施工过程控制管理,确保安全、质量、工期、成本、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节能减排等目标实现。
第二章 施工组织设计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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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根据公司《工程项目分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项目的规模、技术难度、安全风险、质量要求、工期压力、外部条件等情况,将施工组织设计划分为A、B、C三类进行管理。
(一)A类施组
1.特殊重点单项工程:单项工程符合特级和一级技术方案标准的工程项目。
2.特大型项目:规模特别大(中标金额≥5亿元人民币)的工程项目。
3.年度重点项目:公司年度施工生产总体部署确定的技术难度大、工期紧迫、安全风险大、质量要求高、项目影响大及新领域内的工程项目。
(二)B类施组
技术难度属二级技术方案或项目实施影响比较大、质量要求高,并存在一定的工期、安全压力,需要公司关注的项目。
(三)C类施组
技术难度属三级技术方案或成熟施工技术的常规工程项目。
第三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施工组织设计管理部门。
施工组织设计管理主责部门为工程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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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项目经理部相关部门及人员管理职责。 1.项目经理负责向上级单位报送管段内施工组织设计分类建议和编写计划。
2.项目总工程师负责领导工程管理部直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督促相关部门参与编制,并依次上报五公司本部工程管理部,指挥部工程管理部审查和批复。
3.项目经理负责按上级单位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实施,对施组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
4.工程管理部负责建立管段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台帐和完整保存好相关文档备查,其内容包括有关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记录、会议纪要、批复文件等。
第四章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第八条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原则。
(一)符合施工合同或招标文件中有关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基本规定。
(二)通过施工组织方案比选,选择最合理、最科学的施工组织方案的原则。
(三)必须遵循“安全生产”和“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从技术上、管理上提出安全、质量具体要求和防范措施。
(四)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必须满足合同工期或建设单位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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