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全国中小学公开课电视展示活动
一、活动目的:
“一个德才兼备的教师会影响孩子的一生”,我们期待通过此次活动选拔出学生最喜爱的教师;
“兴趣是最好的教师”,我们期待通过此次活动选拔出能激发学生对课堂和课程兴趣的魅力教师;
“不拘一格降人才”,我们期待通过此次活动选拔出具有素质教育创新教学思维和方法的优秀教师。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 主办单位:中国教育电视台
中国教育电视协会
协办单位:中央电化教育馆
播出单位:中国教育电视台及各地方教育电视台 承办单位:北京思德国际文化交流中心
支持媒体: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新
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
中国新教育报、新华网、人民网、央视网、中新网、新浪网、腾讯网、搜狐网、优酷网、酷溜网、中国教育网等。
三、活动内容: 1、报名资格:
全国中小学教师及相关教育单位工作者,不限年龄,不限性别,不限国籍。
2、作品范围及分组:
全国中小学公开课电视展示活动按学科分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进行教学课堂实录的评选。 3、报名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09年10月15日~2010年1月25日; 评选时间:2010年2月28日~2010年3月31日; 颁奖时间:2010年4月—8月之间(具体时间待定)。 4、报名相关事项:
(1)教学内容、教学形式和教学地点均不限,凡是以中小学生为授课对象,无论是学科类还是课外特长类的教学课堂实录均可参加评选;
(2)按照“自命选题”的基本原则,参赛教师可以在学校的指导下统一设计制作课堂实录,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主设计制作; (3)在其他大赛活动中已获奖的课堂实录欢迎参评;
(4)报名仅限以DVD光盘的形式提交,要求画面稳定无明显抖动,声音清晰,时长为一节完整的课堂实录。片头字幕标明学科、年级、课题、执教教师、指导教师、学校名称等内容,片尾字幕内容为录制人员、组织单位、录制单位等内容(为满足节目播出要求,请保留磁带格式或DV格式介质);
(5)报送要求:课堂实录光盘和报名表各一份,两者缺其一均不予评审(各送审单位要做好资料的备份,送审资料恕不退还)。
四、评选与颁奖: 1、评选方法:
分为专家评审和现场决赛两个阶段:
(1)专家评审:由活动组委会聘请有关专家、教师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在综合评定基础上,初步确定作品获奖等级和参加现场决赛的作品名单;
(2)现场决赛:专家评审阶段拟获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的作品作者,到北京参加现场决赛,届时确定参赛作品的最终获奖名次并颁奖。现场决赛方式:作品介绍和答辩,要求参赛作品作者演示、介绍自己的参赛作品,回答专家的现场提问;参加现场决赛的选手,请携带已录制课堂实录的磁带或DV介质,以便中国教育电视台制作播出带播出。
现场决赛期间,欢迎各级教育部门及相关报送单位组织学校教师和有关人员,现场观摩决赛实况并参加颁奖仪式,有关通知另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