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检验能力考核管理办法

QC检验能力考核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QC的测量监控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和与之对应的考核细则,通过对QC的测量监控能力及效果进行标准化评估和量测,以此激励QC促进和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效果,在全公司营造质量为先的理念。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QC检验员 3 定义

3.1 本公司QC的主要职能是对原材料、在制品、成品实施检

验及对产线制程中的工艺参数实施检查和确认,以对过程能力和产品特性进行测量、监控,使交付给客户的产品符合客户要求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客户满意度。 3.2

程各工段定点监控的品质检验人员。

IQC:来料检验人员。 IPQA:制程巡检人员。 FQA:成品最终检验人员。 OQC:出货检验人员。

3.2 考核:指评估和确定

3.3 考核对象: 本公司所有从事检验工作的QC,涵盖IQC、

IPQA、FQA、OQC但不包括生产工序全检员、实验室测试

QC:制

员和复检组长或品质工程师。

3.4 考核主体:质管部负责主导QC考核的实施。 4 职责

4.1 QC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 统计员

4.1.1 组长:由QC负责人担任考核组长,负责建立考核细则和统

筹全体QC检验员的考核工作。

4.1.2 统计员:负责考核前、中、后的人、法、效的统计和分析。 4.1.3 IQC考核员:由开发部工程师或采购部SQE担任,负责实

施来料检验能力的考核和结果鉴定。

4.1.4 QC、IPQA、FQA、OQC考核员:由QE或工艺工程师担任,

负责实施制程和最终检验能力的考核和结果鉴定。

5

IQC考核员 QC、IPQA、FQA、OQC考核员 考核细则及管理办法 5.1 考核材料

5.1.1 准备总的检验样件数N件,其中包括合格品与不合格品。 5.1.2 不合格品:A为不合格品,每件存在多多少少不等的某种不

合格问题,不合格品当中应该包容各种典型的不合格类型。至少必须包容顾客认为接受不了的各种问题 5.1.3 合格品:B为合格品

5.1.4 把A 和B混合起来,由考核者用胶纸对每个产品编上号码。

根据号码事先分别记录A中有哪些不合格问题,数量多少。譬如,第1个产品有划痕、第2个错位、第3个色差等。当然,不能让被考核者知道。

5.1.5 设计一张记录表格,用于记录检验结果

5.1.6 规定检验时间——根据日常生产的检验平均时间规定在

一定时间内检验完这些产品数N。 5.1.7 5.2 考核方法

5.2.1 把N数量产品交给被考核者,按照随机化的原则,每个检

验人员分别对每个产品进行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同一检验员有三次机会对该批样件进行判定。

5.2.2 当被考核者发现自己认为是不合格的问题时,用贴胶纸的

办法做标志,并在表格内记录不合格问题。

5.3 考核结果判定标准

5.3.1 本办法采用计数型数据测量系统的判断标准

判断 可接收 接收-需要改进 不可接受 80%-90% 2%-5% ≤80% ≥5% 5%-10% ≥10% 有效性 ≥90% 漏判率 ≤2% 误判率 ≤5% 有效性:若测量者对同一被测零件的所有测量结果一致,且与基准一致,则称之为有效;测量者的有效性是指正确判断的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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