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安全管理办法

第三方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XXX的外部第三方用户在共享科技公司内部信息、或访问科技

公司内部信息系统时的行为,保护科技公司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用于内部管理机构对第三方机构和人员进行安全管理。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的第三方包括科技公司的产品供应商、代维服务商、合

作厂商等,制度的执行和责任由与第三方接触的科技公司相关部门承担。

第三条 第三方合作伙伴在涉及到共享科技公司内部信息、或访问企业内部信息

系统时,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四条 在科技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中,本管理办法是指导第三方安全管理

的基本依据,相关组织和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办法,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遵守相应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做好第三方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 来访出入管理

第五条 第三方人员进入科技公司所属单位及其建筑物,应遵守科技公司相关安

保制度。

第六条 接待部门应当建立第三方来访预约制度和接待记录制度。对第三方人员

的访问,科技公司前台应进行登记,详细登记来访原因、工作单位、出入时间、会见人、目的、有效证件。

第七条 第三方人员访问科技公司过程中,必须由接待部门安排专人陪同,不得

任其自行走动。第三方人员在科技公司内活动应当佩戴来宾卡或访问登记单。

第八条 对于需要长时间访问科技公司的外部人员应该建立档案,档案应与通行

证对应,并签订安全保密协议。

第九条 未经科技公司特别许可,第三方人员不得在科技公司内摄影、拍照。 第十条 科技公司员工要遵守相关安全保密规定,禁止与第三方人员谈论与其工

作无关的内容,对共享给第三方人员的信息应登记。

第十一条 如因业务需要须向第三方提供含有科技公司保密信息的文件、资料

或实物的,接待人应当在获得相应的批准或授权,并与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后再行提供,提供时应开具清单请第三方签收。

第十二条 访问活动结束后,应陪送第三方人员离开科技公司,并到前台处注

销访问登记并归还来宾卡或访问登记单。

第十三条 同科技公司合作的第三方如有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科技公司相关部

门。

第四章 机房出入管理

第十四条 除以下情况外,不得引领和允许第三方人员访问机房等重要区域:

1. 科技公司领导批准的参观活动; 2. 必要的仪器设备现场安装、维修、调测; 3. 第三方因业务需要进入上述区域的其它情形。

第十五条 第三方人员访问机房须遵守机房管理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第三方人员进入计算机房或进行上机操作,须经信息化部门领导或

安全负责人批准,并进行相应登记,记录原因、目的及操作内容,指定专人全程陪同。

第五章 网络访问管理

第十七条 科技公司员工有义务向第三方人员说明网络接入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 第三方人员不允许私自连接企业网络。如果必要,必须提出申请,

征得信息化管理部门允许后方可接入。第三方人员连接网络要进行相应登记备案,并签订网络使用安全协议。

第十九条 长期使用内部网络的第三方人员的计算机必须接受科技公司的统一

客户端管理,包括客户端管理软件的安装、安全策略的配置等。

第二十条 第三方人员如果需要访问网络资源,须提前明确申请要访问资源的

类型、范围和方式,以便管理员进行审批,并提供相应的访问权限和访问方法。除了明确授权可以访问的资源以及相应访问方式以外,其他所有资源和资源访问方式都应该理解为禁止的。

第二十一条 第三方人员操作服务器或网络设备,必须使用临时帐号,使用之后

由相应的管理人员及时清除;对于长期在科技公司工作的技术支持、顾问、服务人员,如果需要长期操作服务器或网络设备,管理人员应该为第三方人员创建单独的帐号。

第二十二条 科技公司有权对第三方人员在科技公司内部网络的活动进行检查、

审计和监控。

第二十三条 第三方人员的计算机要求安装有防病毒软件,不得携带有木马、病

毒等破坏性程序。

第二十四条 第三方人员不准使用科技公司网络从事同工作无关的网络活动。 第二十五条 第三方人员不准在科技公司网络内部通过拨号或其它手段直接建立

到其它网络的物理链路,包括其他公司网络和互联网。

第六章 标准维护与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由科技公司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每年复核一次,在必要时

进行修订,并颁发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XXX。 第二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