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辩开篇陈词
我们正方的观点是:天灾比人祸更可怕。
大家都知道天灾是自然力量在自然规律作用下发生的达到危害人类安全的灾难。例如:地震、火山爆发、洪水、旱灾、龙卷风、台风、太阳磁爆、黑色闪电等等。自然力是最强大的力量,它拥有可以毁灭世界的力量。天灾是在自然力量作用下的结果,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所带来的灾难也是无法估量的。人类至今无法完全认识大自然,因此天灾是永远存在的,是不可战胜的。自然灾害最多只能减少其带来的损失,而无法通过人力杜绝其发生和控制其破坏力。因此天灾是不可避免,是不可抗拒的。
人祸则是由于人类决策错误,从而导致错误行为产生的灾难,它是人为造成的,具有主观性。例如战争、政治运动等。人的主观想法是可以改变,可以修正的。随着人类文明的提高,人的理性会越来越强,而且各种决策机制也会越来越健全,做出错误决策的机会也就越来越少。因此我方认为人祸是能够克服,是可以避免的。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天灾比人祸更具破坏性、隐避性、潜伏性,因此天灾比人祸更可怕!
大家都知道有天灾人祸这个词,通常人们都是说“天灾人祸”,而不是“人祸天灾”。为什么呢?因为天灾是首要因素,起主导作用,在天灾面前人类的力量是渺小的、是微不足道的;而人祸是次要因素。由于它们所起的作用不同,它们对灾难所造成的影响也是不同的,应该说天灾造成的影响大,人祸造成的影响小。因此我方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天灾比人祸更可怕!
们正方的观点是:天灾比人祸更可怕。
大家都知道有天灾人祸这个词,通常人们都是说“天灾人祸”,而不是“人祸天灾”。为什么呢?因为天灾是首要因素,起主导作用,在天灾面前人类的力量是渺小的、是微不足道的;而人祸是次要因素。由于它们所起的作用不同,它们对灾难所造成的影响也是不同的。
大家都知道天灾是自然力量在自然规律作用下发生的达到危害人类安全的灾难。例如:地震、火山爆发、洪水、旱灾、龙卷风、台风、太阳磁爆、黑色闪电等等。自然力是最强大的力量,它拥有可以毁灭世界的力量。天灾是在自然力量作用下的结果,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所带来的灾难也是无法估量的。人类至今无法完全认识大自然,因此天灾是永远存在的,是不可战胜的。自然灾害最多只能减少其带来的损失,而无法通过人力杜绝其发生和控制其破坏力。因此天灾是不可避免,是不可抗拒的。
人祸则是由于人类决策错误,从而导致错误行为产生的灾难,它是人为造成的,具有主观性。例如战争、政治运动等。人的主观想法是可以改变,可以修正的。随着人类文明的提高,人的理性会越来越强,而且各种决策机制也会越来越健全,做出错误决策的机会也就越来越少。
以天灾破坏力的无限对人祸破坏力的有限;以天灾的不可抗对人祸的可抗。两者谁更可怕不是一目了然了吗?也许大家会认为科技的日新月异,飞速发展能预测到天灾,避免灾难的发生。但事实真是这样吗?天灾之所以比人祸更可怕,是因为即使人类预测到有天灾要发生,即使做了十足的准备,也会在天灾发生的倾刻间面对毁灭性的灾难。日本第二大港神户是在二战期间遭受轰炸后重建的,所有的建筑物、桥梁、道路都是能抗震。但就在1995年1月17号,神户的居民突然发现,那些断言是多么的不真实!强烈的地震使建筑物变成一片废墟,道路、铁路被折断,扭曲。在这次天灾中,伤亡达到3万多人,37万人无家可归。这不正说明了问题?!因此我方认为人祸是能够克服,是可以避免的,天灾比人祸更具破坏性、隐避性、潜伏性。我方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天灾比人祸更可怕!!谢谢 2辩:
天灾的影响往往是不确定的、广泛的,而人祸的影响具有对象性,天灾比人祸的危害更大,它往往是摧枯拉朽、无往不胜,不说所向无敌,也是哀鸿遍野。它造成的损失是人无法预测的,且无过失人负责,损失不可挽救。而人祸却可以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车祸有肇事者负责,战争有国际法庭审判,一切的责任可以明确。而相对于天灾,人类就是小绵羊,只有承受,无法要其负责。科技的发展带来了温室效应、沙漠化、冰山融化等,它们的危害是因为它不符合自然规律,自然规律决定的灾难就是天灾啊。好比印度洋海啸,有预警系统只可预防,却不可控制。而且在具体的影响上是天灾表现的。我们人类经历过一战、二战,害怕交通事故等人祸,因此,我们制定规则以避免人祸,而且可行。可天灾呢,自然规律是不可抗拒的,人类只可预防天灾,却不可控制天灾,以及避免天灾!人祸的主动权就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我们有又何怕之有?而天灾呢?莫说主动权,连被动适应的能力我们都掌握的不全面!人之于天灾,好比木之与火,只可仰其鼻息而存,而人祸却可纵之与股掌。我想大家都知道这个基本哲学常识:自然规律是客观的,规律是不可控制、改造的,人虽可了解规律,并发挥主动意识,可这种主动带有被动性。所以说,人祸之于天灾,乃小巫见大巫也!我怕被楼上的花盆砸,可更怕被流星雨砸晕、埋葬!
因此,我方可以明确地说,天灾比人祸更可怕! 3辩:
我们判断“更可怕”,不仅仅要以统计数字为标准,更应从人类存亡意义的多个理性角度来探讨这个命题。
天灾是由自然界直接引发的对人类乃至其他生命体具有毁灭性的灾难。它们具有潜在性,突发性,不可控性的共同特点,因此我们的祖先往往使用“灭顶之灾”,
“听天由命”这样的词语来表达他们对这样灾难的深重恐惧。人祸是人与人因利益间协调失败而直接产生对人类主体的伤害。它包括战争灾难、人口膨胀、吸毒犯罪、恐怖主义等诸多危机。我们讨论可怕不能从个体感受考虑,应从人类群体的利益出发。
从危害影响来看,天灾动摇的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对人类群体利益伤害更大,人祸挑战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在物质基础之上的破坏。如果物质基础都被动摇了,人类生存的一切自然资源类似土地资源,水资源,等等都不存在了,那还怎么谈人类的发展和进步呢?就像中国远古时代的洪水,导致了黄河下游良渚文化和龙山文化的没落。维苏威火山的爆发,掩埋了庞贝古城的同时,也毁灭了克里特岛的文明。而人祸是有指向性的,总是一个群体危害另一个群体,所以,无论多么严重的人祸都只可能造成局部的伤害,不可能造成毁灭性的灾难。而天灾是无指向性的,是一种无选择的破坏。破坏面积更大,影响范围更广。只要人祸是有指向性的,那么就只能是局部的破坏,不可能达到像天灾那样的普遍的破坏!
从心理学角度来看,可怕是源于对事物的未知,就像黑夜增加人们的不安全感。天灾的可预见性远远小于人祸,除在特定条件下,人类无法知道下一次天灾会发生在何时何地发生,而人祸却总是由特定地区利益冲突引起的。天灾就像古希腊神话中的达摩克里斯之剑一样,高高悬在人类头顶,令人感到害怕。
在我看来两者最大的区别是:天灾不可避免,只可以减轻;人祸却可以避免。从他们的区别来看:天灾是必然的,就像死亡,我们能做的就是减轻天然灾祸,延后死亡;而人祸从技术上讲是不应该发生的。
我想,明明可以挽救却因为各种原因无从下手挽救的天灾才是最可怕的. 以上就是我方的观点,天灾比人祸更可怕。谢谢大家。 接下来是一些数据\\理论:
我想告诉大家面对天灾,人类只能在不断探索自然规律的情况下尽量减少天灾的危害程度,而不能完全避免天灾的侵害;而人祸都是在人类决策错误的情况下发生的,但只要建立相对合理的决策、监督、信息流通体制,那么也就可以将错误导致的人祸在第一时间内给予纠正,在时间上、空间上、破坏程度上都控制在一个小范围内,甚至完全避免。所以法律上将纯粹的天灾破坏算做是“不可抗力”,无需承担责任。但倘若是人为的破坏却从来没说“不可抗”。因此我方认为天灾比人祸更可怕!谢谢!
今天我们把天灾和人祸这两种灾难的不同表现形式放在一个竞争平台上来做出比较谁更可怕,则必须先了解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天灾是在自然规律作用下发生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给人类带来灾难性后果的自然现象。在一定历史时期中,根据人类能力的发展状况,可以把天灾分成两类,其一是人类可以面对的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