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MWp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天长市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秦栏镇20MWp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天长20MW分布式电站项目监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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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天长市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秦栏镇20M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1.2 工程地点:安徽省天长市秦栏镇牧马湖 1.3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光伏区部分:道路工程、光伏支架基础、光伏支架安装、光伏板安装、光伏设备安装调试、(箱变、逆变器、汇流箱、电缆分支箱)基础及设备安装调试、逆变器室建筑工程、集电线路工程。

升压站部分:升压站三通一平、围墙及大门、进站道路工程,升压站内建筑工程及附属工程,主变基础及设备安装调试、110KV配电装置设备架构及设备安装调试、10KV配电装置土建工程及设备安装调试、二次系统设备安装及(调试、继保、远动、通信系统安装及调试)、无功补偿系统的建筑、设备安装及调试,升压站整体系统调试。 2、编制目的:

为了在电力工程建设中强化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力度,规范质量行为,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以及本工程顺利的达标投产、创优,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3、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70—2006 6)《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电输(2006)8号)

7)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国家电网科〔2009〕642 号 8)《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2006年版) 4、施工强条实施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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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组织机构:

施工项目部负责实施《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项目部实施计划》.组织机构如下: 总监工程师:李文生

专业监理工程师:刘现军、冯和友 4.2职责划分:

4.2.1 总监工程师职责: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项目部执行《强制性条文》的负责人,对本项目执行《强制性条文》负全面领导责任;按强制性条文的组织管理措施进行分工分管,层层落实责任,做到责任到位。组织项目部成员认真学习《强制性条文》,提高执行《强制性条文》的自觉性.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施工过程中贯彻落实《强制性条文》。组织编写并审核本工程的《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监理项目部实施计划。

4.2.2 专业监理工程师理职责:

编制本工程的《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项目部实施计划有关内容和执行措施;协助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监理项目部实施计划的管理工作,具体落实基础、杆塔组立、架线等专业的“强制性条文”措施;协助总监理工程组织项目部成员学习《强制性条文》有关内容并督促实施、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执行问题。 4.2.3 监理员、安全员职责:

按照本工程《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监理项目部实施计划,根据各自的职能职责进行相关强制性条文执行工作的监督、管理。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有关“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措施,在工程质量验收中检查《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督促施工对认真做好执行“强制性条文”记录。收集《强制性条文》执行过程中的有关资料,监理员、负责工程质量方面资料的收集,安全员负责工程安全方面资料的收集。

5 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措施: 5.1 强条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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