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研究

1、安徽人民出版社《青少年犯罪问题研究》雍自元2006-12

本书以青少年犯罪为研究对象,主要内容包括四部分,即青少年犯罪现象、青少年犯罪原因、青少年被害人、青少年犯罪预防及被害预防,

青少年犯罪现象中主要阐述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类型,突出当前青少年犯罪呈现的一些新特点。青少年犯罪原因部分主要揭示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宏观社会原因和微观社会原因、青少年犯罪的个人原因以及影响青少年犯罪的条件和相关因素。最终得出青少年犯罪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论。青少年被害人部分从当前实际出发,阐述了青少年被害类型、被害特点及其被害原因。在青少年犯罪预防和被害预防部分,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青少年犯罪及被害的预防措施。

本书以青少年犯罪为研究对象,主要内容包括四部分,即青少年犯罪现象、青少年犯罪原因、青少年被害人、青少年犯罪预防及被害预防,

青少年犯罪现象中主要阐述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类型,突出当前青少年犯罪呈现的一些新特点。青少年犯罪原因部分主要揭示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宏观社会原因和微观社会原因、青少年犯罪的个人原因以及影响青少年犯罪的条件和相关因素。最终得出青少年犯罪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论。青少年被害人部分从当前实际出发,阐述了青少年被害类型、被害特点及其被害原因。在青少年犯罪预防和被害预防部分,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青少年犯罪及被害的预防措施。

2、 青少年犯罪研究的方法论创新

牛 凯

思辨与实证的关系。思辨与实证是青少年犯罪研究采用的两种主要方法。受传统研究习惯的影响,30多年来的青少年犯罪研究以思辨研究为主,科学的实证研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导致研究成果长期在低水平徘徊。

加强青少年犯罪研究实证方法的运用,改变思辨研究为主的局面,已经成为拓宽青少年犯罪研究领域,提高青少年犯罪研究水平的重要途径。但是,对于青少年犯罪研究中实证方法的运用,要避免矫枉过正,避免从一个极端走向另外一个极端,因此,要注意避免三种错误倾向:一是过分强调实证研究而否定思辨研究。二是对实证研究的理解庸俗化,以为在文章中列举几个数据、表格就是实证研究。三是对实证研究的具体方法运用不科学。坚持科学的思辨与严格的实证的辩证统一,是青少年犯罪研究方法的最佳选择。

定性与定量的关系。定性与定量是青少年犯罪研究的两种具体分析方法。受我国重思辨轻实证传统的影响,在青少年犯罪研究领域同样存在着重定性分析轻定量分析的现象,主要表现为:数量统计的概念不明晰、标准不科学、态度不严谨、分析不全面、运用不恰当。

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如同树的主干与枝叶,相互依存,不可分割。只有进行定量分析,才能更充分、更深刻地认识事物的本质,才能把握不同质事物的数量界限,才能正确认识犯罪现象之间的联系和相互影响,才能科学地进行定性分析。同样,如果没有定性分析的指导,定量分析就可能迷失方向,或者变得毫无意义。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在青少年犯罪研究中占据着同等重要的地位,只有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配合使用,才能达到系统、全面、科学地认识青少年犯罪规律的目的。

为改变定量分析粗浅的现状,青少年犯罪研究者应当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加强调查研究,改进调查方法,注重运用电子计算机等新技术,规范使用统计方法,正确使用数学模型,科学利用统计分析软件,提高定量分析的客观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微观与宏观的关系。微观与宏观是青少年犯罪研究的两种理论分析方法,在青少年犯罪研究中,要微观分析与宏观分析并重。一方面,要避免过于侧重宏观分析的研究倾向,避免过多“大而空”结论的形成。而目前青少年犯罪研究中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过多地偏重于宏观分析,侧重于研究社会为什么存在犯罪,缺乏对犯罪微观环境的实证分析,容易出现过多“宏大叙事”造成的理论空洞,导致研究成果的科学性得不到有力的支撑。另一方面,也要避免过于侧重微观分析的研究倾向,避免过多缺乏“举一反三”价值的结论的形成。目前青少年犯罪研究中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过于偏重于微观分析,侧重于研究个人为什么会走上犯罪道路,较少对犯罪微观环境形成的宏观背景做系统、全面的考察,这既降低了研究成果的理论水平,也导致青少年犯罪刑事政策难以制定。

有价值和负责任的青少年犯罪研究,必须把微观分析与宏观分析结合起来。微观分析能够对犯罪现象进行精细化的考察,捕捉影响犯罪的最直接的时代变量。宏观分析能够提升研究的层次和视野,从整体上高屋建瓴地审视青少年犯罪的发展规律。微观分析是宏观分析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微观分析,宏观分析不可能得到科学、系统的证明。宏观分析是微观分析的理论指导。没有宏观分析,微观分析将陷入“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困境。

多学科与单角度的关系。青少年犯罪研究兴起之时就具有多学科共同参与的特点,它不仅直接涉及法学、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伦理学等学科,还在不同程度上涉及了生理学、心理学、医学、精神病学、人口学、教育学等学科,其学科特点带有明显的综合性。但是,这种综合性往往否定了青少年犯罪研究作为一门学科的独立性,或这种独立性在不加选择的综合下消失了。因此,我们必须明确,青少年犯罪研究首先是独立的,然后才是综合的。独立是前提,综合只是手段。

与青少年犯罪研究的学科特点相对应,青少年犯罪研究的方法既需要选取一个角度进行深入研究,又需要采用多学科的方法进行全面研究。目前,青少年犯罪研究恰恰在这两个

方面都存在着明显不足,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多学科方法欠缺;二是以偏概全;三是学科整合过于简单。

面对青少年犯罪研究多学科难以整合,单角度难以深入的困境,一方面,要积极拓展学科领域,加快学科与学科之间的交流与融合。当前,青少年犯罪研究要重点引入生物学、生理学、脑电波学、精神病学、遗传和基因学等学科,搭建多学科信息交流平台,定期组织各学科之间的学术交流,广泛借鉴各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共同推动青少年犯罪研究向前发展。另一方面,要大力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如果没有坚实的本体理论,一味地拓展自己的发展空间,热衷于开创自己的分支学科,那么,青少年犯罪研究的理论将难以达到应有的深度。

经过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辉煌之后,青少年犯罪研究目前进入了瓶颈期。“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通过方法论的创新突破理论瓶颈,催生理论繁荣,无论是对于理论和学术的发展,还是对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都将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

(作者系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研究部部长)

3、 [观察与思考]

01 从优先到和谐

——话说预防青少年犯罪之六 千古洲 [立法与司法]

04 刑事和解在未成年人犯罪中的适用 甄 贞 陈 静 08 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制度研究 李春浩 13 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视野下对未成年人犯罪再思考

张俊龙

[调查与分析]

17 青少年网络成瘾问题谱系分析 共青团北京市委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网络成瘾心理治疗与预防研究”项目组 20 外来未成年人犯罪及处理的调查研究

——来自浙江省东阳市的一个经验报告

魏迪 胡有星 斯以民

26 关于加强社区闲散青少年管理的调查与思考

吴志辉 刘自典 [探索与实践]

30 “零犯罪”社区:从有试点到有特点

——关于石嘴山市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的调查 李 温 崔建中

33 工读学校学生抗逆力的恢复

——关于—次工读学校的夏令营 席小华 姚鹏龄 38 适应城乡统筹发展要求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工作体系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共青团重庆市委权益部 41 对刑事和解的主持者及最终司法处理方式的探讨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

44 未成年人重罪案件中的刑事和解适用问题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预防与矫正]

46 北京市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及加强检察预防工作的思考

彭天广

50 新入所在押人员主要心理状态及其监管对策 卢卫明 54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对策 徐天合 58 社区矫正末期青少年对象心理矫IT作个案研究

以社区矫正对象L某为典型个案 金碧华 63 关于推进青少年社区矫正的思考 赵海林 [论述与研究]

67 论毛泽东的犯罪防控思想 刘晓梅 72 未成年人犯罪适用罚金刑的理性思考

王剑波 李昊翰

74 “应试——厌学——违法”模式的社会学解释

李文婷

82 试析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问题 丛 梅 [教育与保护]

86 谈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

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 宋雨声 刘 勇 韩桐莉 93 从学会关心到责任生成

——对青少年素质教育的思考 应丹莉

4、

发表日期:2011年4月24日 出处:他山之石 作者:池晓华 编辑:chixiaohua 有798位读者读过此文 【字体:大 中 小】

有关“问题学生”成因分析的文献综述

【摘要】 与其他学生相比,“问题学生”更需要老师、家长的呵护、理解和尊重。如果教育工作者忽略对他们的个性化教育,缺乏有针对性的引导,就无于对这部分学生的放弃。这既不利于他们自身道德品质、个性、智力和身心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健康。因此,转化“问题学生”是学校、家庭及社会义不容辞的任务和责任。该课题的研究有重大的价值和意义。因此,我们必须重视“问题学生”,给予他们必要的关注。而对“问题学生”的成因进行系统的分析,了解他们的特点,是对他们进行有效教育的前提和关键所在。本文主要是通过中国期刊网全文数据库、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等途径,在查询和阅读了大量相关论文的基础上,对“问题学生”的成因进行较为系统的分析,并提出相关的教育策略。

【关键词】“问题学生”成因分析 教育策略 【正文】

一、“问题学生”的界定

1、对“问题学生”的定义

这里所指的“问题学生”并非那些有犯罪经历或精神上有严重疾病必须经过医治才能正常生活的学生,而是指那些在学习、性格、思想道德等方面经常出现某些障碍的学生。从心理咨询与治疗的一些角度来看,“问题学生”是指在一定情境或某个时期中,暂时遇到自己独立无法解决的困惑,从而与自己平常表现相“异常”的学生。①这些学生的“问题”只是由于在成长过程中受到了某种不良影响而造成的,并不是天生愚顽,不可救药。他们在日常生活中不能严格规范自身行为、漠视校规校纪、法制观念淡薄、是非观念不强,在学业、行为和心理等方面存在着偏差或不足。

2、“问题学生”的主要特点

和其他学生相比,这些“问题学生”主要有以下一些特点:

首先,逆反心理强。常常自己的好恶来确定自己的行为,总想显示与众不同的自我表现,渴望被人关注,以放弃学习,违纪捣蛋、顶撞他人,侵犯他人或公共利益作为自己的“英雄壮举”来引起老师和同学、家长们的注意。

其次,意志薄弱,不求上进。没有积极的学习态度,自我控制能力低下。即使他们知道对错,有时也有强烈的进步意识,但由于受到已形成的不良行为习惯束缚,他们在转化过程经常出现反复重犯的现象。久而久之,由于缺乏毅力,他们便产生了厌烦甚至抵触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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