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

效率。推进系统内企业间联合、兼并和重组,引入社会资本和战略投资

者参股、控股,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第十六条各级供销合作社对企业的出资,除依法变更登记外不得

抽回,并且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第十七条切实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

随意平调、无偿占用供销合作社的财产,不得随意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

出资企业的隶属关系,保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资产的完整性。因市

政、城乡规划、交通设施扩建及水利建设等需要拆迁或占用供销合作社

------------学资学习网-------提供考研资料-------

营业网点和服务设施的,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谁拆迁谁还建、

就近复建,或按公允的重置价格给予补偿。

第十八条供销合作社经营管理的有争议资产,在依法界定产权之

前仍由供销合作社经营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 4 章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与考核

第十九条各级供销合作社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章程,任免

或者建议任免社有出资企业的下列人员:

5.

(一)任免社有独资企业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

(二)任免社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和

------------学资学习网-------提供考研资料-------

监事,批准任免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人选;

(三)向社有资本控股公司、社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股东会(股东大会)、

董事会提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建议人选。

第二十条供销合作社任命或者建议任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良好的品行;

(2)有符合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3)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一条各级供销合作社应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

管理者选人用人机制,把组织考核推荐和公开向社会招聘结合起来。

------------学资学习网-------提供考研资料-------

对拟任命或者建议任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应当

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任命或者建议任命。

第二十二条供销合作社向出资企业委派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章程履行企业管理者职责;

(二)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维护出资人权益;

(三)对涉及股东权益的重大事项按照理事会指示发表意见,行使表

决权;

6.

------------学资学习网-------提供考研资料-------

(四)接受供销合作社的监督管理,及时汇报履行职责的情况,定期

报告所在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五)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廉洁自律。

第二十三条社有出资企业管理者实行任期制。大中型企业的董事

长、总经理应当分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未经供销合

作社理事会或企业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社有独资、控股、参股企

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其本人和直系亲属不得

从事与本企业相同的业务或持有关联企业的股权期权。

第二十四条各级供销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社有出资企业管理者经

营业绩考核制度,对任命和委派的企业管理者进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

------------学资学习网-------提供考研资料-------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