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

核。

建立科学合理、可追溯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主要考核企

业盈利能力、资产运营能力、偿债能力和发展能力等内容,重点考核净

利润、净资产收益率、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上缴资产收益等财务指标。

由供销合作社根据企业不同情况与企业管理者协商确定经营责任,

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依据经营目标责任书和审计结果对企业管理者进

行业绩考核、奖惩并确定其薪酬标准。

年度考核以经济效益和资产质量为重点,任期考核以资本净积累为重

点。

------------学资学习网-------提供考研资料-------

第二十五条各级供销合作社应当建立灵活有效的奖惩机制,强化

对企业管理者和供销合作社履行出资人职责工作人员的激励约束。

(一)建立企业管理者薪酬动态管理制度。逐步推行年薪制,实行经

营业绩与薪酬挂钩;

7.

(二)鼓励企业管理者持有本企业股份,业绩特别优秀的可给予期权

奖励;

(三)采取有效调动企业管理者积极性的其他奖励措施;

(四)上级社对下级社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考评并决定奖励。

各级供销合作社对本级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并决定奖励;

(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违反制度规定的责任追究制度,规范

------------学资学习网-------提供考研资料-------

企业管理者和供销合作社工作人员的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本

办法规定造成社有资产损失的,追究相关责任。

第 5 章重大事项管理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所称重大事项,是指关系社有资产出资人权益

的,需要经过供销合作社理事会集体决定方可组织实施,或须提交企业

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表决的事项。

(一)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年度发展目标和经营计划、修改企业章

程;

(二)企业合并、分立、解散、改制、上市,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学资学习网-------提供考研资料-------

(三)设立或撤并独资、控股、参股企业;

(四)发行企业债券;

(五)进行重大投融资,对外提供借款、担保、捐赠和资产抵押;

(六)重大资产转让、处置或核销;

(七)企业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报告,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8.

(八)企业管理者薪酬;

(九)企业重大法律纠纷;

(十)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第二十七条各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和运营主体应切实履行出资人

职责,加强对出资企业重大事项的管理,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管理和报

------------学资学习网-------提供考研资料-------

制度。根据掌控有力、管理适度的原则,明确规定需要审批或备案事项

范围、报告程序和相关责任。

第二十八条社有独资企业有本办法第二十六条所列事项的,经充

分论证和企业经营班子或董事会讨论后,以书面形式报供销合作社理事

会批准或备案。

第二十九条社有控股、参股企业有本办法第二十六条所列事项的,

企业社有股权代表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向供销合作社理事会报告,并按照

理事会的指示在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学资学习网-------提供考研资料-------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