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井降水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陈玉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降水分项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一致,双方确认共同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施工承包内容:关于降水(管井降水) 二、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1、承包形式:包工包料,(包括:机械进退场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使用及维修费、管理费、利润)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的承包方式,并要求施工区域环境达到亭湖区相关部门的要求。
2、结算方式:总共布置10口管井,每口管井10-12米深,以上单价含机械进退场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使用及维修费、管理费、利润等全部费用在内,一次包定,不作调整。暂按降水方案中10口管井计算,结算总价35000.00元人民币,因天气等诸多因素,降水天数超出合同商定时间则按实际天数结算。 3、付款方式:降水完成后10天内一次性付清。
三、施工工期及要求
1、根据甲方要求在基础开挖前一周进场降水,并及时安装调试完毕;撤场时间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2、乙方施工降水以满足基础土方顺利开挖及基础阶段各作业班组顺利施工为其质量要求。
3、本工程降水工期暂定30天(超出部分另外结算)。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职责:及时提供施工图纸及相应地勘资料给乙方查阅;提供二级配电主电源;有检查、监督的职权;施工过程中非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机械设备及配件损坏的由甲方全额赔偿;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2、乙方职责:按照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工程管井降水专项施工方案、设备、施工组织、材料及半成品进场计划,报送监理及甲方审核后作为合同附件;接受甲方及监理业主等的检查管理;乙方必须有专人现场管理;因降水质量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及时与甲方核对出水日期和完工日期。 五、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应按国家及江苏省的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
所造成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一概由违约方承担。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便查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降水工程竣工、付清工程尾款后自行失效。
甲方: (盖章) 联系电话:
乙方: (盖章)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