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35101)
为了规范和促进我校的法律硕士教育,根据2006年8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具体培养要求包括:
(一)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二)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
(三)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和翻译本专业外语资料,并具备一定的听、说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网络及常用软件,具有进行文字处理、文献检索等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二、培养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通过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考试,并经复试选拔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历)的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
三、培养工作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修满75学分以上,方能毕业并获得学位。 (一)课程设置
课程按法学一级学科为主设置,课程结构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推荐选修课和自主选修课)。
1、必修课(33学分)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2学分) (2)外语(4学分)
1
(3)法理学(3学分) (4)中国法制史(2学分) (5)宪法学(2学分) (6)民法学(4学分) (7)刑法学(4学分) (8)刑事诉讼法学(2学分) (9)民事诉讼法学(2学分)
(10)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3学分) (11)经济法学(3学分) (12)国际法学(2学分) 2、选修课(修满20学分)
(1)法律职业规范与伦理(2学分) (2)商法学(3学分) (3)国际经济法学(2学分) (4)国际私法学(2学分) (5)知识产权法学(2学分) (6)环境资源法学(2学分) (7)法学方法论(2学分) (8)亲属法学(2学分)
(9)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原理与实务(2学分) (10)合同法学(2学分) (11)证据法学(2学分)
(12)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2学分) (13)海商法学(1学分) (14)公司法学(2学分) (15)金融法学(1学分) (16)房地产法学(1学分) (17)证券法学(1学分) (18)海洋法学(1学分) (19)民事案例分析(1学分) (20)刑事案例分析(1学分) (21)审判制度与审判实务(1学分)
2
(22)检察制度与检察实务(1学分) (23)律师制度与律师实务(1学分) (24)海南国际旅游岛法律制度(1学分) (25)诊所法律教育(2学分) (26)外国法制史(2学分) (27)海洋法学(2学分)
(28)法学著作及相关文献资料阅读体会(书籍不少于10部,1学分) (29)各类学术报告及心得(至少10次,1学分) (二)实践必修环节(12学分)
考虑到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没有法律专业教育背景,也没有法律职业实务背景,所以需要进行相应的实务课程的必修环节。
1、法律文书(含起草合同、公司章程、起诉书、答辩书、仲裁申请书、公诉书、判决书、裁定书等的训练)(3学分);
2、模拟法庭训练(刑事、民事、行政三种任选其一,法官、检察官、律师三类型任选其一)(4学分);
3、法律谈判(2学分);
4、法律实践(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或其他法律实务部门实习不少于3个月,由实习单位作出鉴定,并写出不少于3000字的实践报告1份)(3学分)。
(三)职业伦理与职业能力的培养
采用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学生法律职业伦理和职业能力的培养。职业伦理包括法律职业道德与执业规则;职业能力包括法律职业思维、职业语言、法律知识、法律方法、职业技术五个方面。职业能力的培养内容包括:
1、运用职业思维和法律原理观察、分析、判断和解决社会问题; 2、较熟练地运用法律术语;
3、较全面地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与法学知识;
4、较熟练地掌握和运用基本的法律解释方法,能够在个案中进行法律推理; 5、较熟练地把握各类诉讼程序,能够主持诉讼程序,进行调查与取证; 6、熟练地从事代理与辩护业务,从事非诉讼法律事务(如法律咨询、谈判、起草合同),参与法律事务的组织与管理;
7、有起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般经验。
以上内容融入各门课程之中,可通过课程教学、实践、专题讲座与研究等形式来培养,并注重这些技能的综合应用。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