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
副井提升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规范***煤矿副井提升系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提升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生产影响。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提升系统电气事故、卡罐事故、钢丝绳断绳事故等机电事故。
1.3 应急处臵基本原则
1.3.1 事故报告原则。事故发生后,及时向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1.3.2 以人为本,救人优先原则。把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应急救援工作出发点和根本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3.3 组织健全,分工明确,统一指挥原则。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小组成员应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紧密配合。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体系
依照矿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完善我矿副井提升系统事故应急组织体系。 2.2 指挥机构及职责
矿成立副井提升系统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
调度室主任为指挥部主任。
总 指 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生产副总经理、机电副总经理、安全副总
经理、经营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
成 员:调度室、生产技术部、安监部、机电科、机电队、
通风队、保卫部、综合办、兼职救护队等单位负责人。
2.3 指挥部职责
2.3.1 发生副井提升系统事故事故后,分析判断事故影响区域,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2.3.2 制定批准现场抢险方案;
2.3.3 根据事态发展,决定是否请求外部救助; 2.3.4 协调物资、设备、医疗、通信、后勤等工作; 2.3.5 负责组织副井提升系统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2.4
成员职责
2.4.1 总指挥:负责副井提升系统事故期间的全面指挥工作。 2.4.2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搞好副井提升系统事故期间的指挥工作。
2.4.3 指挥部主任: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副井提升系统事故期间的调度协调工作。
2.4.4 生产技术部: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副井提升系统事故期间的协调准备工作,负责准备好副井相关图纸及资料。
2.4.5 安监部: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副井提升系统事故应急抢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