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咨询工程师方法实务试题及答案

2011年注册咨询工程师方法实务试题及答案 试题一

具有甲级工程咨询资质的A咨询公司应甲市政府的邀请,竞标甲市“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编制。A咨询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拟采用逻辑框架法进行该项规划研究,认为该方法作为一种有效的分析工具,完全可以代替进度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等具体方法;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建议书包括了规划项目概述、投标单位概况、类似规划咨询经验、工作进度安排、咨询人员安排、需要市政府提供的协助等内容以及相关附件。 通过竞标,A咨询公司中标。

A咨询公司在编制规划前对甲市的宏观经济运行现状从产出、就业和价格三个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讨论,其中有如下观点:

(1)由于当地关停并转了部分高耗能企业,导致该市出现了部分失业,因此该市没有实现充分就业。 (2)2010年物价水平上升了3.3%,处于严重的通货膨胀状态。 问题

1.根据规划研究的一般要求,甲市“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应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2.根据投标文件的一般要求,A咨询公司的技术建议书中还应包括哪些内容?

3.A咨询公司对逻辑框架法的认识是否正确?说明理由,并写出进行逻辑框架分析的步骤。

4.A咨询公司关于甲市宏观经济运行现状的两个观点是否正确?分别说明理由,并进一步判断上述因关停并转高耗能企业导致的失业是哪种类型的失业。 答案:

1、根据甲市“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应包括的内容: (1)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面临的形势判断。 (2)规划期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3)规划期的主要任务。 (4)规划期的保障措施。

2、根据投标文件的一般要求,A咨询公司的技术建议书中还应包括的内容: (1)对本项目的理解。

(2)对委托服务范围的理解与建议。 (3)完成任务的方法和途径。 (4)需要客户提供的协助。

3.A咨询公司对逻辑框架法的认识不正确。

理由:逻辑框架法是项目准备、实施和评价过程中的一种思维模式,不能代替效益分析、进度计划、经济和财务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等具体方法。

进行逻辑框架分析的步骤: (1)利益群体分析。

(2)问题分析(反映实际情况)。 (3)目标分析(提出未来改善的情形)。

(4)对策分析(针对特定状态,比较不同的选择)。

4.A咨询公司关于甲市宏观经济运行现状的第一个观点不正确。

理由:充分就业并不意味着零失业率,因为摩擦性失业和结构性失业在动态经济中是不可避免的。 A咨询公司关于甲市宏观经济运行现状的第二个观点不正确。

理由:年物价水平上升速率在10%以内属于温和的通货膨胀;年物价水平上升速率在10%~100%属于严重的通货膨胀;年物价水平上升速率超过100%属于恶性的通货膨胀。

上述因关停并转高耗能企业导致的失业是结构性失业。 试题二

某咨询公司接受N市某主管部门委托,编制该市“十二五”期间住房建设规划。预计该市“十二五”期间人口增长速度与“十一五”持平。规划要求“十二五”期末人均住宅面积应达到30m2,在调研该市经济发展状况时,咨询公司收集了“十五”期末和“十一五”期末N市住房建设的部分数据见附表1。

咨询公司完成住房建设规划方案(征求意见稿)后,N市某主管部门组织了论证会。为了落实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与会专家充分讨论了减轻环境影响的问题,提出根据有关规定,应对该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问题

1.根据我国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类型的划分,N市的住房建设规划属于何种类型的规划?简述该类规划的主要功能。

2.预测N市“十二五”期末人口规模。在“十二五”期间,N市需要净增多少住宅面积,才能实现规划的人均住宅面积目标?(计算过程列出计算式)

3.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对该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分析预测和评估哪些内容?

1、根据我国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类型的划分,N市的住房建设规划属于专项规划。

该类规划的主要功能: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手段,也是指导该领域的发展以及审批核准该领域重大项目和安排重大投资的重要依据。

2、N市“十一五”期间人口增长速度=(122.9-102.8)万人/102.8万人×100%=19.55%; N市“十二五”期末人口规模=122.9万人×(1+19.55%)=146.9万人。

在“十二五”期间,为实现规划的人均住宅面积目标,N市需要净增住宅面积=146.9万人×30m2/人-122.9万人×26.0m2/人=1211.6万m2。

3、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对该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分析预测和评估的内容: (1)规划实施可能对相关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系统产生的整体影响。 (2)规划实施可能对环境和人群健康产生的长远影响。

(3)规划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之间以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 试题三

某工程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于2009年12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11个月,2010年1月1日开工。合同约定的部分工作的工程量清单见附表2,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并按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指数进行调整(此外没有其他调价条款)。

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进度时标网络计划如附图1所示。该项目的各项工作均按最早开始时间安排,且各项工作均按匀速施工。2010年1月~5月工程造价指数见附表3。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A工作因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经工程师确认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为840m3,工作持续时间未变。 事件2:B工作施工时遇到不可预见的异常恶劣气候,造成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损坏,修理费用2万元;施工人员窝工损失0.8万元,其他损失费用忽略不计,工作时间延长1个月。

事件3:C工作施工时发现地下文物,导致C工作的工作时间延长1个月,施工单位自有设备闲置180个台班(台班单价为300元/台班,台班折旧费为100元/台班)。施工单位对文物现场进行保护,产生费用0.5万元。 问题

1.分析上述事件发生后C、D、E工作的实际进度对总工期的影响,并说明理由。

2.施工单位是否可以就事件2、3提出费用索赔?如果不可以索赔,说明理由。如果可以索赔,说明理由并计算可索赔多少费用。

3.截止到第5个月末,施工单位可以得到的工程款合计为多少万元? 答案:

1.C工作的实际进度使总工期拖后1个月。

理由:C工作为关键工作,其工作时间延长1个月会使总工期拖后1个月。 D工作的实际进度不影响总工期。

理由:D工作为非关键工作,有2个月的总时差,即使工作时间拖后1个月也不会影响总工期。 E工作的实际进度不影响总工期。

理由:E工作为非关键工作,有1个月的总时差,即使工作时间拖后1个月也不会影响总工期。 2、事件2不可以做出费用索赔,事件2属于不可抗力,各方人员与设备损失由各自承担。 事件三可以做出费用索赔。发现文物是业主承担责任范围。索赔金额为180*100+5000=1.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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