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事考试工作的通知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事考试工作

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徐人社发[2011]258号 【发布部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1.09.07 【实施日期】2011.09.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事考试工作的通知

(徐人社发〔2011〕258号)

市各部委办局(公司)人事(组织)处,局各处室、局直属单位,各人事考试定点学校:

近年来,我市人事考试工作在着力强化安全规范组织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公平、公正、安全,打造“阳光考试”品牌等方面做出了一些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对人事考试工作的目标要求更高,责任更大。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做好人事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人事考试工作的使命感

人事考试是一项涉及人才选拔、人才评价和职业准入制度的公益性事业,是人力资源 1 / 2

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直接服务的重要窗口,是政府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

服务的重要方式,政策性强、影响面大、敏感度高,确保人事考试安全平稳、公平公正对构建和谐社会意义重大。因此,要牢固树立“考生利益无小事、考试工作无小事”的责任意识,在思想上不松弦、规章上不松动、管理上不松劲、处罚上不松手,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考试管理,规范工作流程,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努力维护人事考试的公正性、公平性和权威性,切实维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 二、全心全力,切实履行人事考试工作职责

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是我局负责全市各类人事考试考务的职能机构,必须确保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能范围内考试工作的“全覆盖”。具体包括: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职业(执业)资格水平考试、职称计算机考试(信息化素质考核)、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竞争上岗选拔考试和技术工人等级考试等的考务工作。同时,对相关部门和单位授权范围内组织的人事考试负责进行指导和监督。此外,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受委托可承担其它社会化考试任务,但必须由委托单位出具委托函,按照程序报局领导审批后与委托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相关职责,纳入局财务收支管理。

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研究制定招考简章及其他考试工作方案时,要主动征求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的意见,同时做好衔接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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