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15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市直预算部门:
今年以来,我市财政收入增长面临严重困难,财政收入很大程度依赖涉土税收,不能形成可持续增长。预计从今年9月份起,全市财政收入将进入下行区间,全年公共财政收入将比同期下降10%以上。纵观明年经济形势,依然错综复杂,我市财政收入下降趋势已显现。财政收入下降与支出刚性增长的矛盾,在一定时期内十分突出。综合考虑明年我市财政经济形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现制定2015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方案。
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 2015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省经济工作会议和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加强预算管理,实现有效监督,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财政经济形势,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用好财政增量,从严控制“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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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政纪律,硬化预算约束,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
二、2015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 (一)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一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2015年市直部门项目支出计划,除国家、市委、市政府已确定的重大支出以及重点支出外,其他一般性项目要严格控制。严把项目申报关,确保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二是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2015年市直部门“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比上年只减不增。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要在 2014年相关预算规模基础上继续压缩;会议费原则上不得超过2013年决算数和2014年预计执行数。三是健全公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加强公务支出的督查问责,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严格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工作长效化、常态化、制度化。
(二)细化预算编制,切实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 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完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一是市直部门申报项目要与国家出台的政策保持一致,与市委、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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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中心工作保持一致,确保重点项目不多报、不漏报、不留硬缺口。2015年执行中,对未纳入年初预算项目且不属于执行中因新出台重大政策或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而急需安排的项目支出,原则上不予追加安排专项资金。二是按照明年初即将颁布实施的《预算法》规定和市人大、市审计部门关于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将切块安排的专项资金,要在年初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超过9月30日仍未落实到部门和单位且无正当理由的,除据实结算项目外,由市财政全部收回总预算。
(三)推进中期规划管理,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性 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要求,市直各预算部门要积极配合市财政做好中期财政规划和部门滚动规划管理改革工作,强化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增强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一是市直各部门要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财政支出政策、行业领域事业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制定各部门、各领域的规划。在编制2015年预算时,各部门要对重点支出(100万元以上项目)试编三年滚动项目规划,年度预算编制必须在中期财政框架下进行,增强预算约束。二是各部门要加强项目库建设,规范预算项目设置,加大项目精简、整合力度,取消不必要项目,减少、合并使用方向类同、支持对象相近的项目。健全项目预算审核机制,推进重大项目预算投资评审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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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化、规范化,把评审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之一。三是从2015年起,财政将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不再采取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安排具体项目的办法,而是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支出政策和内容的审核,视财力可能统筹安排、优先保障。对一些先建后补、分期拨付等验收后据实兑现补助的项目,采取按当年实际需求量安排预算的管理方式,缓解当年财政支出压力,保证预算执行进度,减少年末结余结转。
(四)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提高部门预算的完整性 按照市人大关于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的要求,厘清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功能定位,明确收支范围,加强统筹协调,避免资金安排交叉重复。规范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提高基金收入预算的完整性,并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原则安排支出。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逐步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在编制2015年预算时,对相关支出首先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如有不足且必须安排,再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五)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结转和结余资金统筹使用力度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3】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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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营财预【2013】288号)有关规定,认真清理结余结转资金,摸清底数、加强分析、查找原因、分类处理。一是清理压缩财政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未下达指标的财政结转资金,对于当年能执行完毕的,要加快执行进度;对于经清理确认属于已无法支出或已不需要支出的,市财政局将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其他支出。二是清理部门结余资金。把市直部门结余资金使用与预算编制、新增支出安排结合起来,对于无需支出和跨两个年度以上的结余资金,市财政局将采取调整当年预算、核减下年预算等措施,严格控制部门结余资金规模。
(六)科学、合理预计非税收入规模,提高非税收支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市直部门应参照近三年非税收入完成情况,尤其是全面分析2014年收入形势,综合考虑下一年度国民经济、国家相关政策因素,科学、合理编制2015年非税收入征收计划。一是各部门要将所征管的各项非税收入按具体执收单位、收入项目、不同预算管理方式进行测算,并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的收入项目编报,切实做到不少报、不漏报、不虚报和不瞒报。要严格执行非税收入预算,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在执行中随意调整。二是各部门要加强除当年纳入预算和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事业收入、经营性收入等其他资金管理,据实编报,并全部编入部门预算。三是准确测算非税收入成本支出,科学合理编制非税支出预算。在编制2015年预算时,对相关支出首先考虑使用非税资金安排,如有不足,再通过一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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