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制度汇编
应急避难场所管理规定
1、遵循“属地管理、保证重点、服从指挥、有序集散”的原则,积极为受灾群众提供避难服务。
2、应急避难场所按照场地权属由业主单位负责应急避难场所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并接受所在地民政、地震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确保避难场所设施完好,灾时可正常使用。
3、根据邵武市应急避难场所启用预案,应急避难场所由市政府依据灾情程度宣布启动和关闭。
4、启用应急避难场所时,相关责任单位根据预案迅速做好灾民安置、物资供应、医疗救护、卫生防疫、治安和秩序维护,以及供电、供水、通讯等配套设施应急保障。
5、应急避难场所工作人员根据上级指令和任务分工接收安置避灾群众,做好救灾物品管理发放,为灾民提供食宿等基本生活保障。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侵占或挪用地震应急设施设备。
应急避难场所管理人员职责
1、热爱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工作,全心全意为避灾避险群众提供耐心细致、热情周到的服务。
2、每月定期检查避难场所设施,加强日常维护管理,保证重要应急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3、引导鼓励避灾群众弘扬团结友爱精神,互帮互助,自强自立,共度难关。
4、做好避灾群众的登记统计和接待安置工作,安排其食宿,指导其做好应急避难场所的清洁卫生和设施用具的规范摆放。
5、加强与避灾群众的交流和沟通,掌握其思想动态和健康状况,防止意外事件发生,确保应急避难场所安全稳定。
6、加强应急避难场所食品和用品的管理和维护,及时做好发放和补充工作。
避灾人员守则
严格遵规守纪讲究文明礼貌 听从统一安排维护良好秩序 提倡团结互助自觉帮老扶幼 爱护公共财物防止损坏丢失 维护公共环境保持卫生整洁 严格食品安全预防疾病发生
应急避难场所指挥部组织架构
指挥部 负责领导、指挥应急避难场所各项工作。 灾民安置组 负责接收安置灾民,启动场所各种设施。 (责任单位: 各街道办事处、市民政局、市住建局) 生活保障组 负责食宿等生活用品储备和应急供应,保障灾民基本生活。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粮食局、供销社) 设施保障组 负责提供应急供电、供水、通讯、环境保洁等配套保障。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供电公司、移动通信运营商) 医疗防疫组 负责灾民紧急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和食品用水安全。 (责任单位:市卫计局、食药监局) 宣传组 负责震情、灾情公布,宣传防灾抗灾和自救互救常识,防范谣言传播,稳定灾民情绪。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 安全保卫组 负责避难场所秩序维护和安保管制,加强对重点部位和物资的保卫。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武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