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尹庄旧村改造工程1#住宅楼施工招标
投标申请人资格 预审须知
项目编号: 2009—FW—016
招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济南金恒鑫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09 年4月
第一章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
目 录
一、 总则 二、 资格预审申请 三、 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四、 利益冲突 五、 申请书的提交
六、 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 七、 通知与确认 八、 附件:
1、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2、 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3、 资格预审评分细则
一、总 则
1、鉴于山东平阴工业园区办事处尹庄村民委员会作为拟建平阴县尹庄旧村改造工程1#住宅楼的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关于本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招标人提供的设施和服务等将在附件2中说明。
4、投标申请人如需分包,应详细提供分包理由和分包内容以及分包商的相关资料,如分包理由不充分或分包内容不适当,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二、资格预审申请
5、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和具备承
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施工企业。
6、投标申请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第5条规定的资质条件。所有证明材料
均须如实填写、提供。
7、投标申请人须回答资格预审申请书及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8、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与资格预审有关的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提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
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9、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 。
10、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没有签字的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三、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11、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预审,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和附表,以及本须知附件1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12、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的合同工程营业额(收入)、净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未完部分合同金额,对投标申请人作出财务能力评价,以保证投标申请人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施工任务。
13、招标人将确定每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只有在各方面均达到本须知中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满足的全部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件1)时,才能通过资格预审。
14、在满足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前提下,资格预审评审采用评分办法选定投标申请人(评分办法见附件3)。 四、利益冲突
15、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投标申请人应:
15.1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5.2未曾参与过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15.3与将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任何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五、申请书的提交
16、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须于2009年5月6日 17 时 00 分前送达 济南金恒鑫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处,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17、投标申请人应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18、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及通讯地址。
19、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应交验下列证书、资料的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一 份:
19.1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19.2投标申请人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 19.3法定代表人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19.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19.5项目经理证书; 19.6安全生产许可证; 19.7税务登记证;
19.8县外企业在平阴县建设局备案并出具的证明材料。
20、资格预审申请书不予退还(证书原件除外)。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给予保密。 六、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
21、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申请人须对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主要内容进行更新,以证明其仍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如果已经不能达到资格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通知与确认
22、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每个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可以参与一个或多个标段的一次性投标。本规定不适用于多个投标申请人共同选定同一专业分包人的情况。 23、招标人保留下列权利:
23.1修改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及总金额。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申请人只有达到修改后的资格预审条件要求且资格预审合格,才能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23.2接受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3.3拒绝不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4、在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天内,招标人通知投标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结果,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25、投标申请人接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即获得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资格。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过多时,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从中选出不少于 7 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
26、投标申请人接到资格予审合格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八、附 件
27、《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由招标人确定具体的标准,随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同时发布,以便每个投标申请人都能了解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28、《招标工程项目概况》。由招标人进行逐项详细描述,随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同时发布。
附件1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投标申请人具备 的条件或说明 序号 1 2 3 4 5 项目内容 有效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证书 财务状况 流动资金 固定资产 真实有效 合格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以上(含三级) 或同等资质等级 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和经中介机构审计的符合要求的年度财务报表 有合同总价 20 %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 不少于 1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