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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毛宁波 原红梅 成莉娜
来源:《现代农业科技》2012年第22期
摘要 分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从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财务核算、加强资金运营、强化监督作用、提高人员素质等方面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以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提供参考。
关键词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F30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22-0350-02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新的组织形式,搭起了农户和市场之间的桥梁,起到了引导和组织农民有序进入市场的作用,在提高农户增收和增强市场竞争力上,发挥了独特的优势。《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预示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由单纯量的发展到质、量并重规范发展[1]。但在实践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还存在很多有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在财务管理方面,已经成为合作社提档升级的一块短板,成为当前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一个障碍。 1 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财务制度不完善
1.1.1 财务管理机构缺位。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财务问题一直没有引起合作社负责人的重视,他们认为合作社的主要任务是为社员服务,衡量的标准是“服务到位、社员满意”。因此,有相当一部分合作社没有设置财务机构,也未按规定将财务进行委托,即使设置了财务机构,也没有设会计、出纳岗位,造成机构的缺位[1-2]。
1.1.2 内部控制制度缺失。《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中明确指出,为了保护经济资源的安全、完整,确保经济和会计信息的正确可靠,合作社应当设立一套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而现实中大部分合作社只是根据需要建立了部分制度,并且没有具体措施、量化标准、监督机制,可操作性不强。
1.1.3 民主理财意识缺乏。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一般是当地的种、养大户和种、养能手,对财务管理缺乏科学、系统的认识,在日常的经济活动中财权、事权集一人之手,权力过分集中,造成合作社资金流向不明确和使用不透明。 1.2 财务核算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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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账簿设置不规范。一是没有按《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科学、合理地设置账簿以及使用会计科目;二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殊性没有充分认识;三是没有准确把握合作社财务管理盈余性和服务性的统一;四是没有区分社员与非社员的经济活动,不能完整、全面、规范地进行账务处理和反映合作社的财务活动状况。
1.2.2 凭证审核不严格。有相当一部分合作社在购买生产资料时未取得对方单位出具的正式发票,基建工程完工不决算,无发票无清单,日常支出存在大量的自制凭证和白条下帐,且无经办人、审批人签字,报销审批手续不全。
1.2.3 会计档案不完整。合作社没有设立专门的财务室,会计档案资料无法集中管理,导致资料收集不全,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不能按照规定及时进行整理、装订及归档,会计资料遗失严重,直接影响将来的查阅。 1.3 资金运作不顺畅
1.3.1 资金缺乏,筹集难度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属于非盈利性机构,资金基础薄弱,服务性事业效率不高,盈余较少,自我积累能力也相对不足。因此,通过申请银行、信用社等金融贷款方式来拓展业务相当困难,极大地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1.3.2 项目投资非常低效。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局限性,一些合作社在资产管理方面,未制定健全的资产保管制度,致使对固定资产、存货等资产缺乏有效控制。而且合作社没有按照经济有效的规模组织生产,经常出现设施投资过大、生产超过需求等问题。国家和各级政府给予资金扶持的项目,基本能够顺利实施,但合作社自己投资的项目效果非常不理想。 1.3.3 盈余分配非常随意。主要表现在对盈余分配中的盈余返还和剩余盈余返还比例的制定比较随意,既没有在章程中对其做出明确规定,又没有建立起相应的盈余分配规章制度。 1.4 监督机制不健全
1.4.1 缺乏内部监督。合作社没有定期进行社务公开,加之社员财务知识普遍不高,对合作社的财务状况漠不关心,无法起到监督作用。
1.4.2 缺乏外部监督。一方面,审计、财政、税务等政府部门为完成自身的任务各有侧重,监督合力还未形成。另一方面,社会审计等中介组织主要为工商企业、个体户服务,为合作社服务缺乏严格的规范和管理,也起不到公正监督作用。 1.5 财务人员综合素质低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人员文化水平整体不高,对国家财经政策理解能力低,没有掌握财务制度和财政税收政策,又未受过专业培训,对财务会计知识一知半解,财务分析能力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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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以致于无法发挥会计监督的职责。合作社的很多财务人员是临时聘用,或是村委会会计,大多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2 对策
2.1 完善财务制度
一是加强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设立财务管理部门及会计、出纳等岗位,做到持证上岗。二是在经营服务管理方面,要加强财务经济活动各项制度的建设,完善制度内容,量化具体指标。三是要对合作社年度的预算以及经营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员的监督,保护社员的知情权、质询权,增强民主理财意识。 2.2 规范财务核算
一是规范会计核算行为,严格按《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规定执行,做好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完整、全面、规范地进行总分类核算和明细核算。特别是要登记好成员帐户,为年底的盈余返还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进一步明确财务审批程序,完善审批手续,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止贪污、侵占、挪用资金等行为。各项经济业务要及时处理下帐,做到“帐款、帐物、帐证、帐表”四相符。三是要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做到完整无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 2.3 加强资金运营
一是拓宽融资渠道,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完善融资环境,积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资金支持,满足合作社经营资金需要。二是合作社要重视内、外投资2种方式的运行,充分运用资金,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增加社员收入。三是做好盈余分配工作,分配方案要经社员大会讨论通过,严格按合作社章程规定的比例进行返还[3]。 2.4 强化监督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公开应当作为一种长效机制来坚持,充分保障社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决策权。定期向社员公布近期财务收支情况和财务成果,并且做到详细、易懂,便于社员监督,以体现合作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宗旨,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同时,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合作社财务管理的指导和检查力度,及时审查监督合作社的日常财务核算工作,特别是各级财政下拔的项目扶持资金,保证做到专款专用,无占用挪用现象,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果。 2.5 提高人员素质
一是通过举办培训班的形式提高合作社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二是通过学习合作社法、会计法、合作社财务制度等,提高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执行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