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方案公示
1 、海绵城市解读
所谓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遵循生态优先的原则,将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雨水来调节城市微气候,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海绵城市建设两个最明显的作用:通过调蓄,缓解城市洪涝灾害,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实现雨水的综合利用。
2、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包括: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2020年中心城区范围+十大新城拓展范围。总规划面积约460平方公里,研究范围886平方公里。
3 、规划目标
实现“四水三自”的城市雨水管理模式, “四水”即:实现水生态健康、水安全保障、水环境良好、水资源节约; “三自”即:建立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雨水管理模式。
4、规划原则
(1)统筹兼顾、系统协调
“安全、资源、环保”目标三位一体,兼顾经济、环境、社会效益,保障水安全、保护水环境、恢复水生态、利用水资源、营造水文化,提升城市人居环境。
(2)多规融合、全面统一
与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及各有关专项规划相协调,并全面协调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与海绵城市建设,实现统一规划、建设、管理与协调。
(3)生态优先、保障安全
充分发挥山、水、林、田、湖等地形对降雨的积存作用,发挥植被、土壤等自然下垫面对雨水的渗透作用,发挥湿地、水体等对水质的自然净化作用,努力实现城市水体的自然循环。强化生态廊道的生态隔离、水源涵养作用,构建区域生态安全体系。
(4)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以“一江两岸、六港入湘、湖泊多姿、山谷相间”的生态空间格局为骨架,创建具有株洲特色宜居山水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5)以人为本,适度开发
坚持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的理念,在确保生态廊道连续及生态安全的前提下,探索生态廊道生态服务功能开发,将游憩体闲、文化展示、娱乐健身、科普教育等多种功能注入生态廊道,建设优质人居环境。
(6)合理分期,操作性强
在保证远期目标实现的前提下,协调系统性和城市建设的时序性,远近结合,分期实施,逐步构建城市排水防涝系统和低影响开发系统。并考虑前瞻性、实用性和可行性相结合,突出规划的可操作性,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