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地矿科2016年工作总结

国土局地矿科2016年工作总结

一、2016年工作情况 1、采矿权管理。今年以来,我科室共受理采矿权延续申请8件,共收取矿产资源补偿费万元,采矿权费万元。

2、收取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根据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认真实施《河北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沧州市国土资源局董洪鸣局长在全市地矿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批示精神,我局对全市已办理采矿许可证的8个砖瓦窑企业收取保证金共计万元。

3、地质环境管理工作。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三级)备案管理,今年以来共为我市地质灾害建设用地项目备案11个。

4、地热开发利用情况

目前,任丘辖区范围内需要办理采矿权延续的热水井16口,需要补办采矿证的22口。我局已对自2016年7月至2016年9月18日期间的16口热水井组卷上报。同时上报沧州市国土局关于补办地热矿水有关问题的说明和依法处罚的有关证明,完成了组卷上报的前期准备工作。目前,我市已经完成了16口申请延续热水井保护与开发利用方案

的专家评审工作,完成了19口热水井地质勘查报告的专家评审工作。还有3口热水井未进行地质勘查报告评审。另外拟新设探矿权地热井18个。 5、矿山公园建设情况

一是对公园内环境进行维护和管理;二是加强公园内的安全管控工作,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和公物的损坏;三是抓紧对公园进行移交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市砖瓦窑企业已停止办理采矿许可证的延续审批手续,导致我局无法收取矿产资源补偿费,在年底上报国土部和省厅矿补费网络直报相关信息工作无法录入。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