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液化天然气汽车加气站技术规范.doc

深圳液化天然气汽车加气站技术规范

前 言

为规范汽车用液化天然气(LNG)液化压缩天然气(L-CNG)加气站的建设,统一技术要求,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10章,由总则,术语,天然气质量,加气站分级和站址选择,总平面布置,消防设施及给排水,电器设施、采暖通风,建筑物、绿化,施工与验收组成。

本标准是参照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版)等标准进行编制的。

本标准由深圳市建设局提出 本标准由深圳市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由深圳市建设局归口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邓渊、吴洪松、范学军、徐占伟、刘大伟、杜建梅、吕凤芹、焦伟、王立军、吴志荣、王广柱、黄承珂

编制说明

为使目前深圳市各种燃料汽车能尽快使用上天然气,加快“蓝天工程”的进度,改善大气环境,充分利用深圳市现有天然气资源优势,深圳市建设局根据LNG以其优良的安全性和便于运输、储存的特性受到广大用户的认可,提出编制此规范。

随着市场油、气差价的提高,越来越多的燃油汽车将改装成双燃料汽车。燃气汽车通过不断的试验和改进,现已开发了液化天然气LNG、液化压缩天然气L-CNG汽车加气装置并得到市场的认可。为加快LNG L-CNG加气站的应用,规范LNG L-CNG加气站的建设,统一技术要求,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深圳市尽快用上清洁车用燃料,特编制此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LNG储存量不超过150m3,工作压力不大于25Mpa(表压);新建扩建或改建的汽车用LNG、L-CNG加气站,LNG、L-CNG加气加油合建站的工程设计和施工。

本标准主要参考《汽车加油加气设计及施工规范》GB00156、《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液化天然气生产、储存和装运》GB/T20368-06等标准进行编制。其中,LNG储罐最小容积主要按目前LNG槽罐车的罐容(50.4m3),能一次卸完,及距LNG工厂运输距离来确定。LNG储罐与周围建筑物的间距,是参照GB/T20368-06中LNG储罐从拦蓄区到建筑物和用地线的距离(附表如下)基础上确定的。

储罐水容量 物和用地线的最小距离 gal 1000-2000 M3 3.8-7.6 ft 15 25 50 75 m 4.6 7.6 15 23 从储罐排水系统边缘到建筑储罐间的最小距离 ft 5 5 5 m 1.5 1.5 1.5 2001-15000 7.6-56.8 15001-30000 56.8-114 30001-70000 114-256 >70000 >256 相邻罐径之和的1/4 [至少5ft(1.5m)] 0.7倍罐径,至少100ft(30m) 本标准共分9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加气站分级和站址选择,总平面布置,工艺设施、消防设施及给排水,电器装置,建筑物、采暖通风、绿化和施工验收等方面的规定。由于汽车加油加气站储存的是易燃和可燃液体或气体,属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所以,本着“安全可靠”的原则,对有关安全、消防问题作出详细规定是本标准编制的重点。

本标准如与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抵触时,应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经有关标准管理部门批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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