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申报

材料目录及要求

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如实填报辽宁省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数据(http://www.fdc.lnjst.gov.cn/)。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确保上报的数据真实、及时、准确。申请升级或暂定资质核定等级企业的申报材料应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综合卷、业绩卷三部分组成。

一、材料目录

1、综合卷需提供的材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办公场地证明(自有场所的须提供产权证明;租赁场所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和产权证明);

6)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技术、财务、经营、统计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以及符合规定数量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等专业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职称证件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加盖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公章);

2、业绩卷需提供的材料: 1)投资计划批准文件;

2)五证一书:(已开发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书);

3)《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以及执行情况

报告。

二、有关要求

1、企业资质材料必须数据齐全、填报规范、印鉴齐全、字迹图片清晰,复印件须清晰可辨。

2、所有申报材料要求提供原件进行核查,组卷材料复印件一律加盖企业公章。

3、申报材料需要三套,上报后一律不再退还,请企业根据需要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存档。

4、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一式三份,封面加盖企业公章,其中一份装订在综合卷中,其余两份随综合卷、业绩卷一起申报。

2)综合卷、业绩卷一律使用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软封面封底,每卷应有标明页码的目录,逐页编写页码,并用彩页做隔页。综合卷中技术人员的社保证明、职称证书、身份证的复印件等材料应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企业在册有职称专业人员名单顺序排列。

注:信用信息系统中项目建设月报数据必须连续申报6个月,企业申报二级、三级资质核定、升级、延续时在原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天前向我们提出提出相关事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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