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维保招标文件

消防系统维修保养检测招标文件

16.4 投标报价

16.4.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维保面积进行报价。组价时,投标人应保证其报价

的充分性、完备性和符合性,任何情况下,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工程量中的报价风险,招标人不接受任何由于投标人以组价不当为由而提出的任何索赔。

16.4.2 除非本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投标人所报出的投标价格应包括完成本招标文件要

求范围内的全部工作所需的费用。不管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是否有说明,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应视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所有的工程成本、措施项目成本、规费、税金; 2、投标人企业运营及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利润、风险等; 3、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 4、缺陷修复和保修费用;

5、合同期内市场材料价格、人工价格或劳务费、政府收费、税率、汇率或调价文件的变动等各种因素造成的价格变动(合同有约定的除外);

6、为符合或满足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为投标人设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所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费用考虑。

16.4.3 投标文件的充分性

投标人一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投标文件,将被视为已经确认其提交的投标文件中费率和价格的正确性和充分性。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开列费率和价格已经全面、充分地体现和覆盖了: 1)中标人根据合同应承担的全部义务;

2)为该工程的正确实施、工程竣工验收和修补其任何缺陷所必须发生的一切费用;

3)为完成全部合同工作内容而必须发生的任何费用;

4)作为一个有足够经验的承包商可以合理预见的任何紧急情况的处理费用以及

日后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以及其他过程建筑成本的任何涨价风险。 17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7.1 17.2

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限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有效期见前附表。

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招标人可视情况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关于要求和相关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担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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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担保。

18 投标担保 18.1

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必须在领取招标文件前提交,开标前到帐,以招标人所出示收据作为领取招标文件的依据。投标保证金接受现金、电汇、支票。

18.2

投标担保有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两种形式。如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担保,应满足以下条件:

1)受益人应写明为招标人;

2)保函应是由在国内注册的银行开具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 3)保函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文件有效期30天; 4)保函文本需经招标人事先书面确认。

18.3

投标担保须提交招标人保管,招标人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所有投标人。

18.4

若投标人在本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发生以下事项,招标人有权没收该投标人的投标担保:

1)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不予回标;

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要求撤回已递交的投标

文件,或要求对该投标文件做出实质性修改;

3) 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与招标人签署正式的合同; 4) 由于投标人未能遵守本招标文件的其它规定而致使招标人的招标工作

失败或对招标工作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的恶意

串谋、欺诈、威胁、贿赂等行为。

19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注意: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替代方案,请投标人按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最优方案报价。

20 投标文件的形式和签署 20.1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对“正本”“副本”的标识不作统一要求)。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0.2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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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与标记 21.1 21.2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商务标”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明“正本”或“副本”。 “技术标”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明“正本”或“副本”。

各册投标文件均须在左侧书本式进行装订(胶装),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 投标文件按下述要求密封在一起:

21.2.1 “商务标”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起。电子版文件与商务标密封在一起。 21.2.2 “技术标”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起。

21.2.3 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应附授权委托书。 21.3

特别提醒投标人: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便招标人在唱标前对投标人代表身份的有效性进行核实。

商务标和技术标投标文件应单独装入密封袋(箱)中,并用自制封条在开口处密封,封条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21.4

密封袋(箱)的表面,应注明:

1)投标文件递交场所的名称和地址; 2)具有下列识别标志:

a)项目名称:××××2018年度消防维修保养工程 b)年 月 日 开标,此时间之前不得开封 c)注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和邮编

21.5

如果在密封箱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填写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过早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2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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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22.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不退还给投标人,由招标人自行处理。

23 迟到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将退

还给投标人。

2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五章开标

25 开标 25.1 25.2 25.3

本工程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会,并随身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6 开标会当场废标条件 26.1

开标时,投标人或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当场予以拒绝,并原封退还投标人:

1、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要求密封的; 2、 投标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逾期送达的; 3、 投标人授权代表未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的;

第六章 评标

27 评标办法 27.1 27.2

本招标项目的评标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招标小组与评标

1、 招标人将按现行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组成由技术和经济专家参加

的招标小组,根据本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

2、 招标小组成员由招标人物业、工程、人力资源行政部、财务人员共7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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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并设组长一人,其中商务组和技术组每组人数不少于3人其中工程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人。

3、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投标人退出会场。

27.3

在评标期间,招标人可能会要求投标人拟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就其本人专业理论、实践经验、投标文件中的有关事项、对本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难点的认识以及具体对策等进行陈述和答辩;提醒投标人注意,招标人对项目负责人个人询问表现的评价将会对本招标工程的评标和决标产生重要的影响。招标人将至少会提前48小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各投标人时间和地点、参加人员和有关具体要求,投标人应在收到这样的书面通知后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这样的会议通知。

第七章合同的授予

28 合同授予标准 28.1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人。

28.2

招标人不承诺必须接受报价最低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且无义务对投标人

做出任何解释。

29 中标通知书 29.1

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

29.2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0 合同的签署 30.1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30.2

如果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按其中规定的期限和本须知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招标人将视同该中标人放弃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按照本须知规定的办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并没收其投标保金;招标人因此遭受损失的,该中标人应予全额赔偿。

31 履约担保

31.1履约担保的形式为汇款或银行保函;

31.2 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后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一份汇款凭证或银行保函,相关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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