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林地补偿合同

工程

永久征占集体林地林木补偿合同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永久征占集体林地林木补偿合同

甲 方: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黑河供电公司 乙 方:

1 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与黑龙江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黑龙江省征收、占用和临时使用林地补偿费等标准的批复》等现行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永久征用林地、林木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2 永久用地范围

2.1林地位臵:

2.2林地权属: 2.3林地面积:

2.4林木棵树: 2.4使用期限: 3 补偿依据及金额 3.1补偿标准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关于黑龙江省征收、占用和临时使用林地补偿费等标准的批复》、《黑龙江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

3.2 永久征用林地补偿单价每平方米: (大写人民币:叁拾贰圆整)。

3.3永久征用林木补偿金额: (大写人民币:拾叁万壹仟壹佰贰拾圆整)。

3.4永久征用林地、林木补偿金额共计: (大写人民币:)。 4 费用结算方式

4.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黑龙江省土地管

理实施条例》、《关于黑龙江省征收、占用和临时使用林地补偿费等标准的批复》、《黑龙江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补偿标准核算补偿费。

4.2甲方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将补偿款转账至乙方账户,补偿款到账后由乙方负责对该工程所占林权单位开展补偿工作,并收集相关资料。

4.3其他约定:甲方在补偿款支付过程中,因非主观因素而延长了支付时间不许依此为由发生阻工事件。 5 权利和义务 5.1甲方权利义务

5.1.1有权按本补偿合同签订的林地面积范围开工建设。 5.1.2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补偿费用。 5.2乙方权利义务

5.2.1配合甲方对永久征用林地、林木的现场踏勘、丈量、清理及砍伐等工作。

5.2.2配合甲方办理征林、征地及砍伐等各项手续的办理工作。

5.2.3乙方负责处理征占林地、林木过程中相邻权属纠纷,确保征占林地、林木边界无权利瑕疵。

5.2.4乙方向甲方提供林权证、收据等归档资料。

5.2.5乙方应在现场配合甲方施工,保证甲方施工不受任何阻碍,及时发现并处理突发事件,采取措施避免事件扩大,避免出现群体性事件。合同签订后产生的林地、林木权属争议应由乙方解决,不得因乙方土地权属争议阻挠甲方施工。 6 违约责任

6.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6.2其他约定:因违约而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损失。 7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 提起诉讼,但争议期间不得影响正常使用林地开工建设。 8、其他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